原标题:【云新发布】锚定“十五五”目标 云南这样深化金融改革!
7月10日,记者从云南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深化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专场获悉,“十四五”时期,云南金融业持续增强服务发展能力,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年均增长5.8%、贷款余额年均增长7.5%,均高于GDP年均增速,贷款余额总量突破5万亿元大关。“十五五”时期,云南将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全省金融综合实力和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重点金融运行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围绕发展目标,云南将重点推进六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金融工作思想根基,打造坚强有力的金融系统党组织和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持续推进金融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将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二是构建安全诚信包容的地方金融生态。云南将深化金融法治建设,推动出台《云南省地方金融条例》,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健全金融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打击恶意逃债、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州(市)金融生态评价机制,引导各地持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三是大力促进现代金融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围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云南将深化银行业改革发展,引导富滇银行、曲商行、红塔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明确定位、错位发展,推动组建统一法人的农商行。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功能,持续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更好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四是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云南将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健全金融风险源头防控机制,丰富风险处置策略方法,加强金融风险监督问责,提升金融体系韧性。
五是持续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云南将进一步完善央地监管协同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要求,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推动各类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六是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云南将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推动金融工作融入和服务国家及全省重大发展战略,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云南特色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会同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建立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记者 高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