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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
云南金融事业迈出新步伐

发布日期:2025-12-19 17:45:25 作者: 来源:“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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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新发布丨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云南金融事业迈出新步伐

12月1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云南海埂会堂举行云南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金融专场,介绍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赵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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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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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全省金融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根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金融事业迈出新步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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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金融发展最大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云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组建省委金融委员会,成立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7家金融企业党组织关系划转至省委金融工委归口管理。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1+N+X”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实现对非公金融企业的组织、工作“两个覆盖”;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举办“金融大讲堂”22期,选派552名金融特派员赴基层开展金融服务工作;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深化巡视整改,防范化解风险”等专项行动。

总的来看,全省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显著加强,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贡献力量的决心和能力显著加强。

金融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一方面,机构体系不断健全。截至11月末,全省共有银行业机构223家,资产规模6.38万亿元、“十四五”以来增长33%;保险机构45家,资产规模2036.63亿元、“十四五”以来增长58%;证券期货法人机构4家,资产规模807.91亿元、“十四五”以来增长37.76%;私募基金管理人59家,管理规模965.36亿元;地方金融组织320家,资产规模583亿元。

另一方面,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截至10月末,“十四五”以来的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达2.47万亿元。截至11月末,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从2021年初的3.57万亿元增长至4.71万亿元、累计增长32%,本外币贷款余额从3.51万亿元增长至5.03万亿元、累计增长44%。在贷款总量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贷款利率持续降低,1月至11月,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52%,较2020年下降1.46个百分点;全省原保险保费收入从2020年的756.4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870.45亿元、年均增长3.57%,保险赔付支出从277.68亿元增长至366.35亿元、年均增长7.17%。

“十四五”以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建设,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运营,沪深北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服务基地落地,三四板衔接“绿色通道”顺利开通,全省新增上市公司6家。截至11月末,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39家、全国排第23位,香港上市公司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45家,拟上市辅导备案企业9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企业379家。“十四五”以来,全省企业通过交易所市场股债融资合计1726.9亿元。

防范化解风险展现“新作为”

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云南四家金融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金融风险、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缓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十四五”以来,全省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稳中向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均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减量提质”。为期两年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顺利收官,近年全省新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及涉案人数、金额都大幅下降,安全稳定态势不断巩固。通过完善保护机制,规范行为管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网”越织越密、越扎越牢。

金融监管体系形成“新格局”

一方面,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进行机构改革,形成上下贯通的地方金融管理格局。省级成立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三位一体”新机构,主要负责省内“7+4”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处置金融风险;昆明市参照省级成立专门机构,其他15个州(市)地方金融管理职能统一由财政部门承担。同时,“一行两局”同步推进机构改革。

另一方面,省委金融办和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云南证监局共同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左右协同的金融监管格局。通过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监管体系,中央与地方协同监管效率明显提升,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更加牢固。

服务发展大局取得“新成效”

“十四五”以来,全省金融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落实中央系列金融政策,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助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服务“三个定位”方面,实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行动,加大民族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创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将更多绿色资源转化为融资权益;大力发展跨境金融,积极推进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数字人民币试点,由富滇银行和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共同投资设立的中老合资银行运营良好,太平洋证券参股设立老中证券成为老挝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

助力“三大经济”方面,印发《金融服务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金融支持云南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融资供需对接协调等工作机制、丰富金融特派员等工作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高原特色农业、文旅等重点领域,园区和口岸等重点地域以及重大产业项目、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分领域制定养老、绿色、科技、数字金融三年行动方案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多项重点工作,构建“1+5+N”政策体系,营造多方联动工作格局。截至10月末,金融“五篇大文章”贷款余额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2.46%,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下一步,全省金融系统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科学谋划好云南“十五五”金融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发布会上

还有这些精彩问答

一起来看

“十四五”期间,金融是如何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

“十四五”期间,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基础,保持信贷合理增长。一方面,精准把握货币政策取向,持续做好预期管理,助力全省经济回升向好。“十四五”期间,全省信贷总量先后于2022年和2025年迈上4万亿元和5万亿元新台阶;2021年至2024年,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速1.86个百分点,为经济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另一方面,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2025年1月至11月,全省新发放贷款、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较2020年全年下降1.46、1.39和1.5个百分点。数据显示,截至11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03万亿元,同比增长4.15%,2021—2024年年均增长8.35%,信贷总量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其中,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715.02亿元,同比增长7.92%,2021—2024年年均增长23.78%;民营经济贷款余额9826.51亿元,同比增长11.96%,2021—2024年年均增长9.9%,为传统产业和民生保障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聚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领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全国率先搭建金融“五篇大文章”“1+5+N”政策体系,将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等重点领域与云南“三个定位”共同嵌入信贷支持政策的总体框架。在推进措施上,紧扣云南经济结构精准发力,助力各重点产业补短板、出成效、提亮点。截至10月末,云南省金融“五篇大文章”贷款余额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2.46%。其中,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产业贷款同比增速分别为11.54%、14.56%、15.75%、65.32%和8.69%,均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在工具运用上,先后推动支农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双碳”、科创技改再贷款等多项结构性金融工具落地云南,持续激励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精准支持。“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办理再贴现2077.5亿元,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1113.61亿元;截至10月末,全省累计发放符合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支持条件的贷款300亿元。

云南省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方面,特别是为产业项目、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建立工作机制。为服务全省重大产业项目融资,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了“融资供需对接协调工作机制”,截至11月末,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共计4120个,其中已获授信项目914个、授信金额3506.34亿元,已用信项目739个、用信金额774.13亿元;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有关部门建立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截至12月15日,服务“白名单”项目285个,已审批同意贷款646.68亿元,累计已发放项目数量270个、发放金额575.63亿元;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有关部门建立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截至11月末,全省累计走访经营主体600.74万户,纳入“推荐清单”36.93万户,累计授信2754.2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321.46亿元。

选派服务人员。2024年10月,会同省委人才办启动了金融特派员工作试点,从全省41家在滇金融机构选派了552名金融特派员到试点口岸、园区、民企、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专业化金融服务,精准对接需求。截至9月末,全省金融特派员累计走访经营主体达到了6.7万户、农户达到了28万余户,提供金融政策宣讲和咨询服务3.7万次,帮助制定个性化融资方案2.9万个,摸排融资需求1200亿元,推动落地贷款738亿元。总结一年的试点工作,金融特派员既是金融政策的“宣传员”、银企对接的“联络员”,还是企业发展的“参谋员”和普惠金融的“服务员”,为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了很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用好融资平台。融信服平台作为云南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统一的信用领域公共基础设施,融信服平台通过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发利用,以“数据+金融+政策”服务模式,打破银企信息不对称壁垒,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平台注册企业182万家,服务客户121万次,银行累计授信5600亿元,实现239家金融机构入驻,覆盖网点4400个,发布金融产品超过1000项。

“十四五”期间,云南金融监管局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践行为民监管,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这也始终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十四五”期间,云南金融监管局进一步压实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凝聚部门工作合力,构建金融消保的“大防线”。联合人民银行、证监、地方金融管理局建立信息共享、投诉处理协作等六项消保协调工作机制。指导全省15家金融监管分局同步建立相关机制,形成全面覆盖、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金融消保工作体系,加强部门工作协同联动,共同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抓好源头治理,畅通诉求反映的“快渠道”。扩容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着力提升投诉电话服务质效,2021年以来,接听消费者来电超35万通。开展投诉举报“强基降量”三年行动,督促机构健全投诉溯源整改的长效机制,累计排查27万余件投诉,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668万元。

加强金融宣传教育,让老百姓做金融消费的“明白人”。创建“云南金融消保AI数字人”,通过一家三代六口的数字人发布27期金融教育视频,实现金融宣传从“单向传播”向“智能互动”跨越。打造云南“金融消保民族行”常态化金融教育品牌,融合传统民族节庆在全省11站开展33场活动。开展“百社千村”金融教育工程活动,以机构网点所在的375个社区、1217个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村为宣传阵地开展特色活动。把金融课堂搬到田间地头、社区广场,让金融知识从“纸上”落到群众“心上”。

强化纠纷多元化解,解决好群众的“心头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金融机构投诉处理、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监管机构指导监督、行业调解与法院诉讼审判相衔接”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实现全省(州)市级地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真正把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2021年以来,全省各类金融纠纷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案件近10万件,金额超100亿元。

重拳打击非法金融,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专项部署涉非法金融活动“扫楼扫街”风险排查、虚假金融广告宣传专项排查、网上金融领域信息乱象整治行动等工作,有效监测银行保险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推进银行保险领域无资质经营主体规范清理,推动3628个无资质经营主体完成整改,有力消除侵害老百姓利益的非法金融隐患。

云南证监局在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新“国九条”上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云南证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收敛。落实“四早”要求,加强全方位监测预警,持续保持公开市场债券“零违约”,稳妥处置退市风险。在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私募基金风险整治和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私募基金增量风险得到遏制,存量风险有效化解,60余家僵尸机构、“伪私募”实现出清,7家“伪金交所”全部出清。

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加大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打击力度,对上市公司及涉嫌配合财务造假第三方进行全链条打击、立体化追责。严肃查处内幕交易、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等案件,去年以来共计罚没1354万元。落实“五大监管”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增强监管穿透力,持续加强上市公司、债券全链条监管,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着力提升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规范运作水平,行政纠偏作用有效发挥。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投诉举报溯源治理,扎实推进投资者宣传教育,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有效发挥。会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交易所等单位,深入开展宣传培训、走访调研,强化政策解读和“一对一”辅导,引导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主动服务云南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有效利用“股、债、基、期”等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2024年以来,云南企业通过交易所市场实现股债融资671.9亿元。股权投资保持活跃,私募基金投资未上市未挂牌股权在投本金1569.08亿元、全国排第13位。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持续提升,今年云南上市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红42.11亿元、回购25.15亿元,其中分红家次与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2.5倍,平均股利支付率达43%,创历史新高。期货行业服务产业和“三农”成效显著,天然橡胶、白糖、生猪等50个“保险+期货”项目稳步推进,保障金额28.55亿元,有色金属、化工等云南优势行业企业有效利用期货市场工具管理风险、配置资源。证券经营机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截至11月末,云南证券交易额达6.55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4.12%。

“十四五”期间金融服务“三个定位”的举措和成效有哪些?

“十四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深刻领会“三个定位”对云南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战略意义,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引领,开拓创新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三个定位”的质效。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建立并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先后成立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绿色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省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金融服务“三个定位”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牵头或联合出台了金融支持民族地区团结发展、美丽云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五篇大文章”等系列文件,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个定位”相关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十四五”期间,全省涉农贷款年均增长9.7%,绿色贷款年均增长20.7%,跨境人民币结算年均增长4.35%、累计结算3686亿元。截至11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39万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余额237亿元、在全国排名第八,乡村振兴票据余额153亿元、全国排名第二。截至9月末,绿色贷款余额0.81万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贷款余额1772.9亿元。

创新服务模式,注入金融活水。围绕“三个定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推广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在民族地区设立民族语言金融工作室,20个边境口岸边民互市电子化结算覆盖率超过90%。在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方面,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探索制定锡、锌等有色金属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全国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创新推出“林业碳汇+”“碳减排+绿证”等信贷产品。推出绿色金融债,累计支持项目38个。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云南落地项目4个。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辐射中心建设方面,优化外汇管理,实施跨境金融改革试点。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落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和信保保单融资。实施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推广工作,指导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开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714户。将357家企业纳入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名单,贸易外汇便利化试点企业达125家。持续促进人民币在云南省及周边国家更加便利、高效、广泛地使用,省内具备跨境人民币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均可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指导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构建数字人民币跨境场景,畅通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

“十四五”期间,云南金融监管局在推动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让农业保险更“给力”,为缓释农业生产风险增设“减震器”。联合出台农业保险创新发展“1+6”系列政策,发展大宗农产品保险、特色险、商业险等多层次农业保险,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承保理赔等运行机制。中央政策性农险新增三大主粮制种保险,积极开展肉牛、咖啡、玫瑰、食用菌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橡胶综合保险已在全省所有的橡胶种植区域承保。“十四五”期间,新增备案农险产品267款,全省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额8322.42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付76.57亿元,856.23万户次农户受益。

让巨灾保险更“可靠”,为受灾群众撑起“安全伞”。在大理白族自治州政策性地震保险连续10年试点基础上,将巨灾保险扩大到普洱、昭通、德宏、迪庆等州市,涵盖了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涝、冰雹等多灾因、境外灾害保障,保障地区和受惠群体持续扩大,实现云南省常见自然灾害全覆盖。同时采用“统保统赔”模式,根据触发震级分档定额赔付农房损失,无需现场逐户查勘定损,有效提升了保险理赔服务质效。“十四五”期间,巨灾保险完成8次地震和多次其他自然灾害理赔,累计赔付金额超6434万元,惠及超68万人次。

让养老保障更“丰富”,为老年生活增添“新选项”。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引导保险机构坚持普惠便民原则,积极开发适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保险产品。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发挥商业保险年金跨期支付、保值增值、年金化领取等作用,满足老龄阶段财务收支匹配的保障需求。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16.29亿元,同比增长近2.5倍。打通养老保障生态链,鼓励引导保险资金入滇,设立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社区,3个养老社区在昆明、大理成熟运营。

让健康保障更“可及”,为百姓健康增加“防护层”。推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惠民保”项目推广至全省15个州(市)。“惠民保”城市商业医疗保险人均保费不足100元,累计赔付5.65亿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均赔付近35亿元,较大程度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深化运行,累计向2.62万人支付护理费9.42亿元,带动新增护理机构近200家、就业岗位1.1万余个。指导保险公司接入云南省财政电子票据系统,上线全国首个商业保险与医疗票据对接理赔平台“云保E赔”,大幅提升保险理赔时效,让百姓理赔更便捷。

云南证监局在提高云南上市公司质量上有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十四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发展,分别实施两轮次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云南证监局坚决贯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从推动企业上市、提高治理水平、推动做优做强、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推动上市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回报能力持续提升,与云南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匹配。

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和挂牌。“十四五”以来,云南建立健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搭建上市挂牌培育服务体系,畅通全周期服务链条,加大培育力度,新增上市和挂牌公司10家,现在有1家企业赴港上市获证监会备案通过、有9家拟上市企业辅导备案;同时,区域性股权市场“苗圃”“塔基”功能进一步彰显,现有挂牌企业379家,其中专精特新或科技创新板占比达87%,上市企业后备梯队不断扩容。

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不断提升。云南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9000亿元,平均市值超230亿元,排全国第6位,千亿级市值公司2家、百亿级市值公司17家,合计占比接近一半,超过A股整体水平。A股上市公司含“科”量稳步提升,科技领域公司占比近八成,拥有8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48家次主体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

上市公司价值贡献持续增强。2025年前三季度,云南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12.33亿元,约为全省GDP的20%。“十四五”以来,上市公司再融资554.33亿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交易金额393.16亿元,多家绿色能源、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等行业上市公司是全国乃至全球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成为引领云南产业发展的“链主”。主动回报意识显著提升,“十四五”以来,云南上市公司合计现金分红1490.38亿元,比“十三五”期间增长95.69%,相当于同期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的3.18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充分展现了云南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深厚沉淀。

云南在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金融事业也是如此。近几年来,通过深化机构改革、加强党的建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采取的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加强党的政治领导,筑牢政治忠诚。一方面,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通过传达中央精神、明确党建任务,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包括,构建以《加强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基础的“1+N+X”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年度《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以清单化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定期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督促落实目标任务;划转7家金融企业党组织关系至省委金融工委归口管理。

加强党的思想领导,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感悟思想伟力、增强实践动力、提升工作能力。比如,组织金融机构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参与“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活动,召开地方金融系统践行金融政治性、人民性专题座谈会,指导省属金融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系列活动。

加强党的组织领导,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一方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包括,推进非公金融企业“两个覆盖”工作,目前已实现全覆盖;开展“云岭金融先锋”党建品牌建设,选树示范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包括,开展“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系列培训及州(市)行活动,举办“金融大讲堂”;组织“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推动建设金融强国”专题培训班;选派金融特派员、组建金融人才政策服务团赴基层一线开展金融服务。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深化巡视整改,防范化解风险”专项行动;开展违反监管规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落实行动;另外,积极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