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02-07 15:30:45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云南省金融网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是省委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于2024年1月31日正式挂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省委金融办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统筹协调全省金融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省金融稳定和发展、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和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牵头开展全省金融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研究。

(2)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滇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协调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发展、金融改革开放等重大事项,做好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在全省落实的协调。协调落实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工作。

(3)研究提出统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

(4)负责研判全省金融形势。牵头开展区域性金融风险应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政策研究。按责任分工协调组织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配合或会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协调组织其他金融风险的处置工作。

(5)按责任分工协调落实对全省各类金融活动的监管,压实州(市)的监管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协调地方金融监管有关工作,推动落实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协作协调机制。

(6)协调推进地方金融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组织研究评估地方金融领域法规制度,提出立改废释的建议。

(7)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及中央金融委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以及省委及省委金融委的工作安排。协调开展全省金融领域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州(市)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负责对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属金融企业的金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问责建议。

(8)完成中央金融办、省委及省委金融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省委金融工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工作,强化省属金融企业党的建设的归口管理。研究拟定加强和改进地方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工作规划、政策举措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地方金融系统反腐败工作。

(3)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对省属金融企业和党组织关系在省委金融工委的金融企业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省委报告。

(5)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省委反映省属金融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配合省委有关部门抓好省属金融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6)督促指导党组织关系在省委金融工委的金融企业党委按期换届工作,审核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7)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地方金融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人员。

(8)完成中央金融工委和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省金融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加强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处置风险等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中央统一的金融管理规则,接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按照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组织及其相关活动实施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维护地方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

(2)依法对地方金融组织实行准入管理。构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大数据平台,依法对地方金融组织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统一编制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数据报表。

(3)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建立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化解机制。研究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问题,加强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和金融消费纠纷化解。落实或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投诉举报处理主体责任,依法调查处理侵害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全省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加强监测预警、线索收集、风险排查、案件查处、追赃挽损、资金清退、维护稳定等工作。

(5)牵头落实相关金融风险处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协调指导州(市)人民政府开展风险处置相关工作。重点加强全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推动风险化解。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中,协调配合做好需要地方同步开展的追赃挽损、属地维稳、打击犯罪等工作。会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处置。配合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做好非金融企业涉及金融风险的处置工作。发现重大金融风险隐患,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监管建议。

(6)完成中央金融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委金融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秘书处(综合处)、研究处(法制处)、协调处、风险防控一处、风险防控二处、组织处、指导督查处(监督问责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机关党委(人事处)12个处室。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金融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24〕26号)规定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职尽责过程中。结合当前履职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组织,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为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57,904.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57,904.1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3,603,460.94元,下降58.58%,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3,603,460.94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24〕26号)规定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调整部门职责后减少云南省金融人才发展资金项目;按照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新增上市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逐年减少,2025年不再申报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757,904.15元,其中:本年收入23,697,904.15元,上年结转收入6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97,904.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5年部门与财政拨款收入上年对比33,603,460.94元,下降58.58%,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33,603,460.94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24〕26号)规定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调整部门职责后减少云南省金融人才发展资金项目;按照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新增上市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逐年减少,2025年不再申报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57,904.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757,904.15元,其中:基本支出18,995,604.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39.06元,增长0.02%,主要原因分析:部分人员职务级别晋升导致工资等人员类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762,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607,100.00元,下降87.59%,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24〕26号)规定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调整部门职责后减少云南省金融人才发展资金项目;按照省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新增上市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逐年减少,2025年不再申报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894.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4,613,738.7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维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其他公用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78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25.91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72,503.8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15,382.47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47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5,500.00元,主要用于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信创项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资金、编外长聘人员支出、2024年第二批云南省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经费。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58,000.0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重点金融机构监管2,690,200.00元,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支出和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项目经费、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开展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开展“数字云南”地方金融监管、开展典当行监管、开展融资租赁监管、开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开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开展金融风险信访维稳安防服务、万得软件数据与技术服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金融人才培训及会议、全省金融系统基层党委(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云南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本级专项资金等支出。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908,600.00元,主要用于互联网专线光纤租赁、网站运行维护、内控系统运维服务、办网站建设三级等保测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维护、“数字云南”系统移动专线租赁、典当行线上监管、电子年审平台维护、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维护、六类机构监管信息系统专线网络租赁。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56,008.6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00个,采购预算总额2,019,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769.45元,较上年减少1419.60元,下降0.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8,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2,769.45元,较上年减少1419.60元,下降1.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769.45元,较上年减少1419.60元,下降1.5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3个,分别为: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一)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安排90.86万元,2025年绩效目标为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提前防范;小额贷款公司等监管系统功能更加完善,监管能力及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典当行风险管控,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商业保理业务监管,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做好融资租赁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项目设置绩效指标5个,其中:产出指标3个、效益指标1个、满意度指标1个,分别为:维护平台个数=5个、信息数据安全=100%、系统正常运行率>99%、系统使用年限>=5年、工作人员满意度>80%。

(二)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安排126.02万元,2025年绩效目标为: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和提前防范;开展对防范非法集资的集中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识别能力;召开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年度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处非专兼职人员培训;依法依规实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依法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助推我省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全年监管服务小额贷款公司不低于16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低于1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支农支小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50%,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缩非核心业务,专注主责主业,积极参与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收购与处置工作,协助地方政府有效化解金融和实体企业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助力经济恢复和疫情防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功能更加完善,初步建成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报送系统;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政策;全年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及高管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400人次,监管能力及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对各州市监管部门督促和指导,强化典当行风险管控,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指导典当行业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以财产作为抵质押进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加强商业保理业务监管,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好融资租赁公司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要求。项目设置绩效指标23个,其中:产出指标13个、效益指标8个、满意度指标2个,分别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1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业务培训>=1次、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复评工作户数>=40家、聘请第三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机构专项核查及评审>=1个、典当行年审户数>=20家、融资租赁公司清理核查户数>=25家、融资租赁监管现场检查区域数量>=3个、自贸试验片区进行调研>=3个、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监管业务培训>=80人、现场检查>=5次、非法集资风险防范预警核查率>90%、现场检查合格率>90%、开展典当行监管业务培训<45838天(工作日)、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支农支小贷款,促进市场健康发展>=60亿元、进一步处置不良资产,有效发挥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作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20亿元、加强云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典当行业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年、加强商业保理业务监管,规范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行为,促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促进年、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识别能力=提高年、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工作,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率=提升年、当票、续当凭证=依法合规完成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年、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持续推进年、社会公众满意度>80%、典当行对服务事项的满意度>=85%。

(三)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安排143万元,2025年绩效目标为:结合当前履职要求,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拟开展全省金融人才培训、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处科级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巩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2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工作,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咨询论证等有关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优化法治工作机制;通过购买万德软件数据服务,做好金融数据统计分析和金融法规政策汇编工作;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协调服务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参考;做好资本市场协调服务工作;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及财务服务保障管理数字化工作,为部门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对持证经营融资担保机构加强监管,完成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加强非现场监管力度。开展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培训,做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更加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的要求,合作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平均担保费降至1%以下。项目设置绩效指标22个,其中:产出指标13个、效益指标7个、满意度指标2个,分别为:现场检查融资担保机构数量>=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户数>=20万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300亿元、开展各类培训场数>=3场、各类培训单次人数>=200人、wind软件数据与技术服务=1项、法律顾问服务=1项、金融大讲堂举办期数>=10期、金融大讲堂参训学员数>=20000人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单户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5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户数比重>=80%、采购验收合格率=100%、金融数据统计分析准确率>=99%、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额占比>=8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率<=1%、规范持证融资担保公司行业发展秩序=依法合规完成分类监管评级年、收集、分析金融发展相关舆情,规范相关工作=有效提升年、系统使用年限=5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率控制<=5%、党建引领业务提升=持续打造年、融资担保公司对服务事项的满意度=80%、工作人员满意度>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80,584.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16.92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1名职工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265,753.90元,其中,流动资产205,889.61元,固定资产6,854,293.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10,995.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3,088.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53,1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