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15:10:00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云南省金融网

本报告由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dfjrjgj.y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联系(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6号云南大厦,邮编:650034,电话:0871-63138528,传真:0871-6313907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稳定的透明度。

(一)积极主动公开,持续加强政民互动。一是按照及时主动、分类清晰、栏目规范的要求,充分依托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事项包括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7个方面。2023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863条。二是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文件6件;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复评项目等采购公开20条;财政预决算公开3条;三是系统梳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开行政职权45项:行政许可45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检查0项。四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参加“金色热线”栏目,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对群众疑问进行解答。年内通过“云南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解读2条。五是按时高质量答复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合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标准化、规范化。全年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共8件,因申请信息不合规退件1件,其余7件均按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六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加强信息审核,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制度,门户网站运维方“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发布信息严谨规范,依法保护个人隐私,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发布信息归档制度,确保所发布信息归档规范、保存完整,便于查阅。四是定期扫描发现网站错坏链以及表述不准确和错误表述文章,并及时予以清理。五是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加栏目内容,完善平台功能,提升浏览效果。一年来,网站运行顺畅、管理规范,网站质效不断提升。

(三)高位推动部署,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工作,全面总结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短板、补弱项,系统安排部署下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通过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贯彻落实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查缺补漏,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有效强化政民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2023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效以及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网络文化需求。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强化落实:一是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平台。继续完善网站栏目设置,推动网站适老化改造,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继续做好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稳定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努力实现政策性文件与相关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起草制定同步推进、解读措施精准。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形象化、口语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梳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依法办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信息校对审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