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0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终止玉溪市红塔区志程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试点资格。
试点资格终止后,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24年8月2日至8月9日(5个工作日)。
小贷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871-63131995
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