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力供给能力,持续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明确今年第一批建设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共141个,装机1018.325万千瓦。
本次发布的新能源项目覆盖全省16个州(市),其中,临沧市20个项目,装机152.5万千瓦;大理白族自治州26个项目,装机128.97万千瓦;楚雄彝族自治州12个项目,装机93.1万千瓦;曲靖市11个项目,装机91.5万千瓦。从类别上看以光伏发电项目为主,涉及农光互补、药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发展新模式项目。
《方案》提出,要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关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按期投产;按照装机的10%配置调节资源,可通过自建新型储能设施、购买共享储能服务和购买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等方式实现;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密防范廉政风险,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
2023年,我省先后发布两批共268个新能源项目,装机总计2618.67万千瓦,各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去年,全省新增新能源投产装机达2085.6万千瓦,投产并网规模创历史新高。(记者 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