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至2月,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93.59亿元,同比增长3.8%,较上年12月加快0.2个百分点。
消费市场继续恢复,城乡市场持续好转。1至2月,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60.33亿元,同比增长3.7%;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33.26亿元,同比增长4.7%。
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增速平稳。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4%,增速比2023年全年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0%、9.9%和13.8%。
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表现良好。电子数码产品升级换代加速,限额以上单位可穿戴智能设备、照相器材、计算机及配套产品、智能手机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2.7%、68.9%、16.1%和14.0%;绿色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5.8%,占全省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的比重为15.0%,占比较去年同期扩大2.0个百分点。
餐饮消费稳步回升,居民外出就餐、休闲娱乐消费集中释放。全省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7%,增速高于商品零售6.9个百分点。出行类商品加快恢复,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由负转正,增长5.3%,较去年同期加快17.6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5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4.1%,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4个百分点。
线上消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传统零售业态复苏。全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9.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6.0%。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专业店、便利店、品牌专卖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5%、12.1%、4.2%。
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