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8-28 15:11:29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云南省金融网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3)负责省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5)负责承担云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活动,建立完善投融资合作机制,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推进省人民政府与有关主要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资本市场培育发展,持续推进企业上市和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合作,积极引进保险资金。继续推动金融服务房地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领域发展。

二是稳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坚持系统观念稳妥化解风险,高度警惕各类风险的关联性,统筹推进防范处置工作,切实提升防控风险的前瞻性和系统性。重点针对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地方国有企业违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风险等,用好金融风险研判机制,强化央地和部门协同,提升风险分析研判的精准度,压实属地党委政府、金融监管、行业主管和金融机构(企业)等各方责任,列出时间表、线路图,稳妥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监测,稳妥化解处置高风险机构风险。严密防范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加强重点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加大力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持续整治违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服务业。落实好《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全省金融服务业深化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富滇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改革化险,继续推动发行专项债券补充地方中小银行机构资本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研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将地方金融业态全部纳入监管。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协调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在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金融服务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构较上年无变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人员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金党〔2023〕59号、60号文件我单位2023年人员招录1人,转业安置1人,选调2人,退休2人,合计增加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人(离休0.0人,退休0.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0人(离休0.0人,退休7.0人)。

年末其他人员0.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0人。年末学生0.0人。年末遗属0.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3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9.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23万元,增长5.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84万元,增长6.4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8.61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3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93万元,占总支出的79.55%;项目支出478.44万元,占总支出的20.4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2.23万元,增长5.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9.86万元,增长10.70%;项目支出减少47.63万元,下降9.0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0.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运行,区域性股权市场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小贷公司分类评级、系统托管、专项评审工作,数字云南系统移动专线租赁,典当行年审检查评审,融资租赁非现场监管系统维护及金融人才培训等业务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0.84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地方金融监管与发展项目经费等;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相关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49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7%。主要用于省本级融资担保行业监管评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费、融资担保体系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及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2万元,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万元,决算为3.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75%,完成年初预算的54.1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2万元,决算为9.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05%,完成年初预算的51.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万元,决算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1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2万元,决算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二是树牢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开支,做到了“只减不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17万元,下降3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14万元,增长100.00%,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0万元,下降81.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规范省级“三公”经费管理通知精神,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金融行业以及外省金融监管局来访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58万元,增长18.3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一是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以及省委王宁书记“眼睛向外、多下基层”的指示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考核要求,2023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走出机关外出学习考察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82次,离开机关213天,出差次数和天数比2022年大幅增加。二是开展金融支持服务产业强省专项行动,借用人员大幅增加,办公成本明显上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52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07万元,固定资产247.3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9.4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3.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2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2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

1.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