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3月
序号 |
工作计划 |
工作任务 |
承办处室 |
完成时限 |
1 |
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1.局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次 |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12月 |
2.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邀请专家进行1次法治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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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实推进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 |
3.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12月 |
4.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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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1次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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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月4日组织国家宪法宣誓活动 |
机关党委(人事处)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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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党章、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学习党章、党内法规的制度安排 |
7.各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学党章主题活动 |
机关党委(人事处) |
2023年7月 |
8.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 |
各支部 |
2023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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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年度普法计划 |
9.明确普法工作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4月 |
5 |
积极参与普法办宣传教育活动 |
10.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和省普法办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12月 |
6 |
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 |
11.组织开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培训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3月 |
7 |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各处室根据职责职能,组织监管对象适时开展7类监管业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防范金融风险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宣传学习 |
12.学习宣传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适时灵活开展宣传和学习活动,年内至少组织1次专题培训班 |
金融二处 金融三处 金融四处 |
2023年11月前适时开展 |
13.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期间组织开展专题宣传,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 |
金融稳定处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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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普法办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责和特点,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数据安全意识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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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工作,在全局开展教育学习活动,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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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专题学习,结合地方金融监管的工作实际,组织学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及优秀案例 |
政策法规处 |
2023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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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
17.在局官方网站上开设“政策法规”栏目,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和政策要求通过互联网向大众公开宣传 |
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 各有关处室 |
持续开展 |
18.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事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
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 各有关处室 |
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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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在我局电子显示屏上持续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
持续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