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63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19 15:40:18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马孟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提案》(第13010633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4家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缺乏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顶层设计、相关政策支持及开展资金情况的本底调查问题

(一)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政策支持体系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支推动《云南省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指引》落地,为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的指导文件,积极推进我省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金融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云环发﹝2022﹞31号),强调建设生态环保金融项目库,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搭建“政银企”多方联动平台,开展项目跟踪监督管理,明确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支持方向;云南银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部门印发《云南省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制定《绿色金融“靓点”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省生态环境厅统筹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任务落实,制定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实施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编目,开展云南昆虫名录(一期)编目,支持西畴、西盟、景东等地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支持普洱、楚雄、丽江、怒江等地开展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示范。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继续支持高黎贡山地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开展区域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召开“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新闻发布会,建设上线“云南生物多样性网上博物馆”。组织开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中期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评估。此外,在2021、2022、2023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均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重点支持方向,根据生物多样性资金需求,“十四五”以来共计安排资金5000余万元专项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

(一)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

近年来,省级各相关部门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金融支持。一是绿色金融投放力度加大。截至2022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 5505.44亿元,比年初增加1059.17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28.51%;同比增长23.8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4.31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末,云南省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贷款余额分别为 103.45亿元、469. 41亿元和303. 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3%、11.3%和27.7%。二是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如以旅游门票收入、特定资产收费权等为质押或保证,加大对生态环境和生态修复的信贷支持;政企合作,信贷与保险结合,推动亚洲象保护;债贷结合,开展云南古茶林保护。2022年,全省首笔林业碳汇质押贷款、“林业碳汇未来收益权质押+林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首单业务落地。林业碳汇指数保险成功落地,为碳汇损失提供300万元风险保障,实现林木保险保障责任、产品模式的“双创新”。三是绿色保险保障作用充分发挥。2022年云南保险业累计承保林地2.81亿亩,提供1150.21亿元林木风险保障,累计赔付2788.56万元。野生动物肇事责任险自2010年开办以来,已实现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基本覆盖了各种因野生动物肇事带来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现已累计赔付4.56亿余元,受益农户累计达9.17万户。

下一步,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持续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发展力度,在保护云南生物多样性,推进云南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持续发挥作用。

(二)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机制

为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建立金融支持生态环保机制,探索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合印发的《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金融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云环发﹝2022﹞31号),鼓励各地申报生态环保金融项目,建立生态环保金融项目库,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生态环保专项贷款额度,对省级项目库中符合放贷条件的项目优先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安排贷款投放、给予优惠利率、给予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信贷政策支持。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入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金融机制重点支持方向,引导金融资金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三、关于缺乏多部门统筹协调问题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持续加强部门联动,抓实落细各项健全生态环保金融机制措施,推动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增强金融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的精准支撑。如省环境厅持续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列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并积极指导各州市申报生物多样性保护类项目,通过与财政、金融部门沟通合作,发挥其在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与管理方面经验积累,从建立健全环保金融支持政策入手,落实环保金融支持的具体执行方法,指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加强与金融系统协同推进环保金融工作。云南银保监局根据工作职责,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开展银行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并进行情况通报,有效地调动了银行机构主动融入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加强调研宣传,开展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研究,总结云南各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典型做法和成效,优秀成果以《时代金融》专刊的形式进行刊载。《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调研报告》得到人民银行总行领导肯定,成果被《央行研究》采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大力支持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关于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问题

针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方面,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推广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贷款增速和绿色贷款占比等指标逐步上升。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支持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范围。三是集合云南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力量,推动金融机构在产品业务创新、场景应用方面多出成果。加强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总结,讲好云南绿色金融故事。四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融资,推动金融机构落实《云南省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指引》,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资金运用成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省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积极推进我省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