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14:43:45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一是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2022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党内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网络观看行政诉讼庭审活动。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以挂图、标语、电子图片等形式,充分展示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内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单独开辟法治金融专栏,刊载非法集资刑事犯罪普法案例和防范非法集资普法短视频,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和学习。三是按照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答题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学习资源开展民法典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在机关走廊电子屏幕全天连续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使宪法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根据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法律宣传、持续做好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联合局法律顾问单位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局走廊电子宣传栏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联合局法律顾问单位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在西山区滨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普法进社区”主题党日活动。三是结合职能职责,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全省主流媒体云南网上开设宣传专栏,宣传法律政策、展播优秀作品,利用云南网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原创作品。通过网站公布了全省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发布了《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积极配合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配合起草《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配合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式样行政执法证和申请、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查证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改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认真评查2020年度和2021年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提出了工作整改建议。四是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联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操作专题培训会议。截至2022年底,2022年以来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应执法行为数据都已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四)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健全地方金融法治体系。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履行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职能,一是及时完成涉及本单位的地方立法任务。目前,对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上位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均起草制定了我省实施细则。二是对上位法缺失或正在研究制定的,积极研究推动我省立法工作。研究推动出台《云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等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三是积极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对全省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年审和监管分类评级。四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2022年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均已报省委备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均已报省政府备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要求,排查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公平竞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深度有待提高。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与本局业务工作的融合程度仍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研讨还需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指导作用亟待进一步深化。

(二)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仍然缺乏法律专业人才,特别是缺乏既懂行政法律和相关金融法律,又懂金融行业知识的法律专业人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现有法治队伍力量不足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的实际需要,法治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配备。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并按照要求组织述法与述职工作同步部署。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社区、到地州市金融办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为法治建设强保障。局主要领导推动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等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协同机制,联动局内外力量助力法治建设。明确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工作协同运转有效。同时,2022年制定印发《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让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依法依规积极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作用。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抢抓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工作结合实际提升履职履责能力,助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统筹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学习和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我局2023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过局内电子屏、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以宪法为主题的图片、文章等,大力营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氛围。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资源,配备专业法制审核力量,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

(三)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处室根据职能职责,组织监管对象适时开展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学习。健全法治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利用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群众性金融法治文化活动,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普及金融政策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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