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外汇局8月4日通报了10起违规典型案例。
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为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涉及实施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依法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同时,国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记者梳理发现,企业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683.2万元人民币,涉案企业为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该企业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个人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365.7万,涉案人为广东籍范某。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外汇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配合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持续深入推进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惩治非法买卖外汇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外汇局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提示社会公众通过“黄牛”、地下钱庄等买卖外汇具有非法性和危害性,不仅资金安全无保证,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社会公众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合法办理外汇业务,远离“黄牛”、地下钱庄,自觉抵制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围绕下一步的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外汇局将保持对非法买卖外汇的高压打击态势。密切协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力惩戒“黄牛”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良好外汇市场秩序。同时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政策宣讲和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市场主体通过银行等合法渠道办理外汇业务,充分认识非法买卖外汇风险,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合法合规意识。此外,还将指导银行等机构提升外汇服务水平。督促银行等机构提升外汇服务意识,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外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