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2日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获悉,云南积极应对疫情等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和冲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构建企业发展良好生态,加大企业纾困解难力度,推动民营经济保持健康较快发展。2023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6.9%,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1%,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成立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全省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融通、政企贯通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在全国较早完成《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至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7.5%,比GDP年均增速高0.5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2022年达到51.8%,首次突破“半壁江山”;2023年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5.7%,比全省GDP增速高0.6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6.9%。
全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主体活力。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秒审批、秒领取”。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和“8+2”配套计划,深入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梯次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截至2023年上半年,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达到526.61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1% ;构建了以1947户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座、80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67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高端、6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塔尖的优质企业“金字塔”体系。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我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新增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省财政安排26.24亿元资金、2023年已下达17.62亿元,从工业、农业、服务业、金融、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政银企保”对接机制,建立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平台,实施优质企业贴息资金补助,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便利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制定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1022亿元,连续5年开展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年度工作任务。
我省还强化企业服务,健全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了“1+17+50”的省、州、市(县)中小企业“三级服务中心”,会同47个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71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形成了“三套服务体系”组成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建立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组织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一起益企 益企兴滇”“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等惠企活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干部挂联企业超过9000家,累计走访企业5.8万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9万个。
全省各地强化要素保障,着力培育新动能。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按月下沉蹲点服务16个州市,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能、用水等要素,推动隆基、魏桥、德方纳米、宇泽等民营龙头企业落地云南,成长为产业培育新动能的主力军,带动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突飞猛进。
记者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