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预算经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后,云南省财政厅迅速组织开展预算批复工作,仅用时3天完成省级160家部门预算批复工作,较法定时限提前17天,批复速度为近年来最快,实现各项财政资金加速“跑步到位”,尽早发挥资金和政策效益,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抓实全口径批复
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坚持全口径批复部门收支预算,将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以及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等方式获取的单位资金全口径纳入批复范围,切实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统筹力度。同步批复部门项目中期规划、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将上级补助项目支出纳入部门预算批复范围,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各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抓细精准化批复
提高财政资金效能
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基本支出全部随部门预算批复下达,除省对下转移支付、必要清算资金外,原则上全部项目支出随部门预算批复下达至具体单位、具体项目,严格控制待分项目资金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督促部门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和成熟度,确保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切实加快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抓牢信息化批复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坚持以信息化手段为预算批复管理赋能,按照财政部预算批复和预算公开要求,进一步升级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预算批复功能,实现预算批复与预算公开、预算执行的无缝衔接,并将规范的部门预算批复文本和附表样式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部门预算批复系统生成、一键推送,大幅减少人工审核的工作量,不断提高预算批复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抓紧快捷化批复
提高预算批复效率
坚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做好预算批复工作,通过提前布置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压实部门预算批复责任分工,倒排批复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预算批复操作手册,打好工作提前量,做到部门预算一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立即启动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早批复、早下达、早见效。
抓严合法化批复
提高依法理财意识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督促省级部门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树牢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管理理念,未列入预算的事项一律不得拨付资金。指导省级部门认真落实人大、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使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抓好公开化批复
提高预算公开质量
坚持预算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压实省级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要求省级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及时将批复的预算及相关报表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款级科目,确保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