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16:13:45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3〕3号)关于“整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告”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原省金融办正在服刑人员王某某未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整改情况。

王某某,原省金融办退休人员、后受刑事处罚,目前正在服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多次联系其家人,因王某某正在服刑,无收入来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无力支付王某某个人所得税,暂时难以整改。

(二)“因挂职、借用等工资关系不在省金融办及发放相关处室奖励无法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整改情况。

原省金融办在发放奖励时,将挂职、借用、劳务派遣人员等工资关系不在省金融办人员纳入发放范围,发放相关处室的奖励资金无法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8月13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代补、收,并缴纳发放相关处室奖励个人所得税。经对接税务部门了解相关信息后,我局已通知挂职、借用、劳务派遣人员本人(部分人员无法联系)及挂职、借用、劳务派遣人员本人所在单位,由挂职、借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单位将奖金并入原发放月份工资核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改变预算资金用途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制度进行学习,全面提升预算编制人员的预算编制意识,预算编制能力和水平。二是主动加强与预算管理部门的对接汇报,及时准确掌握年度预算的工作要点和关键环节。三是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制度,精准科学合理地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遵守财政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的问题。一是及时清理账目。我局正在组织对往年的账目和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确保对往年账目做到账目清晰、收支明了。二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按月通报督促预算执行工作机制,对部门结转资金督促加快支出进度。三是持续加强会计核算确保结余资金管理到位,对结转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及时交回财政统筹管理。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一是及时清理账款。组织对往年的账目和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应缴未缴的资金作上缴处理,对应收未收的资金做收回处理,同时做好账目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二是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绩效,定期开展“回头看”整改,坚决杜绝长期挂账的现象出现。

4.未建立本部门项目库管理制度办法的问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制度规定,结合年度预算工作,对单位的年度预算项目建立资金项目库,建立资金项目实施清单,建立单位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对单位的年度资金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确保做到项目实施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资金使用绩效明显。目前,正在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项目库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对《办法》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不断增强全局职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固定资产大清查,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登记造册。对该处置的资产按程序处置登记存档,及时更新维护固定资产信息,加强出入库登记管理。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职责任务。安排专人按照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统一管理,完善验收、办理入库、账务报销,领用申请、出库登记和使用管理等手续。

2.无预算无计划购买固定资产及服务的问题。一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结合单位实际和年度工作重点,精准列出预算清单和采购清单,做到主要的项目支出应列尽列,次要的项目支出暂缓不列,非必要的项目支出不予列入。二是落实政府采购专办员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要求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梳理各类业务流程,排查风险防控重点,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正在制定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规范、项目管理及实施、财务收支管理等工作,确保机构运转保障有序,项目实施规范有效,风险管控措施得力。

三、落实审计建议情况

(一)加大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尚未整改办结的问题,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加紧与当事人的对接联系,尽快完成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的整改销号。

(二)健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科学编制2024年度预算。在编制实施2024年预算过程中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编制、执行预算。

(三)强化预算约束和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规定,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用途安排使用资金,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和范围,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库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和财务核算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确保内控制度发挥实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审计发现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问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