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8-18 11:25:48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3.负责省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5.负责承担云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上市。2022年全省新增上市公司2家,目前全省A股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排名第21位,较2021年末前进1位。截至12月末,全省资本市场股权直接融资344.76亿元,同比增长109%。二是防控金融风险稳妥有序。报请成立省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不断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处置体系。4次会同有关部门研判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施风险动态清单管理,年内化解出列12个重大风险点。牵头推进城商行改革化险。加强公司债券监测预警,实现公开市场“零违约”,国有企业防风化债工作得到中国证监会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全国证监系统推广学习。督促个别国有企业整改不规范融资,持续整治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省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投入试运行,推动出台《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三是地方金融监管日渐规范。举办监管业务培训,组织分类评级,规范行业秩序。改进监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面向社会公告7类地方金融业态监管名单。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融资担保和典当行业38件依申请办理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或“最多跑一次”。四是地方金融改革有所推进。编制《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金融服务十大专项行动,组织自由贸易区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培训,开展中老铁路“一单制”金融服务专题研究。依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试点业务,探索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试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8个处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2,071,29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85,191.22元,占总收入的99.6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100.00元,占总收入的0.3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36,988.33元,下降9.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97,888.33元,下降9.4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60,900.00元,增长241.6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及电梯更换经费和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经费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22年无需申请相关经费,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新增4名退休人员,老干局拨入新增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2,071,291.22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0,673.38元,占总支出的76.17%;项目支出5,260,617.84元,占总支出的23.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21,319.96元,下降10.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3,722.61元,增长6.55%;项目支出减少3,555,042.57元,下降40.3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多。上年度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及电梯更换经费和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经费项目为一次性项目,2022年无需申报相关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0,673.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43,061.37元,占基本支出的8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7,612.01元,占基本支出的14.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60,617.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运行,区域性股权市场及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小贷公司分类评级、系统托管、专项评审工作,数字云南系统移动专线租赁,典当行年审检查评审、融资租赁非现场监管系统维护及金融人才培训等业务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85,19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1%。与上年相比减少2,582,219.96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多,相抵后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60,60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地方金融监管与发展项目经费等。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392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主要用于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9)无卫生健康(类)支出。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4,781,66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4%。主要用于省本级融资担保行业监管评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费、融资担保体系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及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8,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03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193.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8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8,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4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03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19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由于疫情影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活动,二是公务接待费用按照实际接待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3319.68元,增长19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479.68元,增长1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8,840.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维修费及保养费较上年增长。由于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和支持产业强省专项工作,接待支出较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金融行业以及外省金融监管局来访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1,512.01元,减少369,772.85元,下降13.44%,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导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1,723,447.01元,其中,流动资产1,334,168.06元,固定资产原值8,605,274.95元,固定资产净值3,208,81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9,153.00元,无形资产原值324,851.00元,无形资产净值149,021.8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5,0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相关附件:

1.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