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01-31 14:27:47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附件1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3.负责省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5.负责承担云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本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活动,建立完善投融资合作机制,推动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助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快推进省人民政府与有关主要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资本市场培育发展,持续推进企业上市和支持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合作,积极引进保险资金。继续推动金融服务房地产、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领域发展。

2.稳妥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坚持系统观念稳妥化解风险,高度警惕各类风险的关联性,统筹推进防范处置工作,切实提升防控风险的前瞻性和系统性。重点针对房地产领域风险、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地方国有企业违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风险等,用好金融风险研判机制,强化央地和部门协同,提升风险分析研判的精准度,压实属地党委政府、金融监管、行业主管和金融机构(企业)等各方责任,列出时间表、线路图,稳妥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监测,稳妥化解处置高风险机构风险。严密防范公司债券违约风险。加强重点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加大力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持续整治违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问题。

3.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服务业。落实好《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全省金融服务业深化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富滇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改革化险,继续推动发行专项债券补充地方中小银行机构资本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研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将地方金融业态全部纳入监管。加大金融招商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协调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在金融机构设立、金融机构改革、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金融服务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984,167.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984,167.7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51,369,467.73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51,369,467.73元,增幅237.66%,具体原因如下:一是从2023年起将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级次由省对下调整为省本级,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较2022年增加50,000,000.00元,增幅100%。二是由于人员晋升等原因,2023年年初预算需安排基本支出18,426,167.73元,较2022年增加1,766,867.73元,增幅10.61%。三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8,000.00元,较2022年减少200.00元,降幅0.34%。四是根据工作实际2023年无上年结转收入,较2022年减少397,200.00元,降幅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984,167.73元,其中:本年收入72,984,167.7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984,167.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369,467.73元,主要原因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部门财务收入皆为财政拨款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原因分析与部门财务收入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984,167.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984,167.73元,其中:基本支出18,426,167.73元,较2022年增加1,766,867.73元,增幅10.61%。具体原因如下:人员晋升导致职务级别工资增加等。项目支出54,558,000.00元,较2022年增加49,999,800.00元,增幅1096.92%。具体原因如下:一是从2023年起将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级次由省对下调整为省本级,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较2022年增加50,000,000.00元,增幅100%。二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8,000.00元,较2022年减少200.00元,降幅0.34%。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4,379,430.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奖金津补贴10,628,271.75元;事业人员支出工资奖金津补贴244,002.00元;社会保障缴费18,230.55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其他公用支出2,337,720.17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维支出144,189.05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847,350.00元;工会经费159,667.20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000.0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58,0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7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1,397.9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11,397.92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852.2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225,852.20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93,549.12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93,549.12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86,236.7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386,236.77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001.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7,001.00元。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融发展协调服务项目支出,包括开展网站建设运行维护、机关办公系统及信息化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内控系统建设网络安全防护信息系统测评工作415,000.00元;开展金融人才培训、保障编外人员工资、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和数据服务等各类金融协调保障工作1,585,000.00元。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重点金融机构监管1,868,100.00元,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支出,包括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人员及高管业务培训及相关宣传工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数字云南”地方金融监管1,745,600.00元;开展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监管检查等各项监管工作122,500.00元。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631,900.00元,主要用于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维护、典当行线上监管、电子年审平台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托管和维护等监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631,900.00元。

金融支出-其他金融支出-其他金融支出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对成功上市(挂牌)企业进行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0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1,100,00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融支出-其他金融支出-重点企业贷款贴息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支农再贷款财政贴息。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2,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12,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189.05元,较2022年减少450,210.95元,降幅69.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8,000.00元,较2022年减少200.00元,降幅0.34%,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压缩因公出国(境)规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2022年减少450,000.00元,降幅9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189.05元,较2022年减少10.95元,降幅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2022年减少0.00元,降幅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189.05元,较2022年减少10.95元,降幅0.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1个,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00元(省本级),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具体为: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7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8个,分别为上市企业达到数量、补助发放企业数量、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补助资金发放时间、支持企业到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进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合规健康发展、打造资本市场“云南板块”、受益企业满意度。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426,167.73元,较2022年增加1,766,867.73元,增幅10.61%,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导致职务级别工资增加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144,596.99元,其中,流动资产1,327,604.06元,固定资产3,208,81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59,152.00元,无形资产149,021.8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4,40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1,480.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相关附件: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