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1000130501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8-30 15:44:00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迟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建议》(第JY100013050184号)收悉,经配合省财政厅对2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调研,现答复如下: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破解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融资增信作用等决策部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省财政厅,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一、在推进银担合作,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功能作用发挥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着力发挥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龙头引领作用。2015年、2016年,分别拨付20亿元、10亿元支持成立了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云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截至2021年底,分别下达两家公司资本金补充7.1亿元和29.57亿元,积极支持两家公司壮大资本实力。二是提供风险补偿,支持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5099.51万元,对融资担保机构直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风险进行补偿,截至2021年底,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2个州(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地方政府承担20%的业务风险;分别与14家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各金融机构承担10%—30%业务风险;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签订银担“总对总”业务合作协议,获批授信45亿元。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与12个州(市)、33个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地方政府承担10%—30%的业务风险;分别与195家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各金融机构承担20%—30%业务风险。三是实施动态管理,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覆盖面。按照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要求,2020年9月确定第一批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公布,并报送财政部、银保监会备案。截至2022年5月末,已完成第二批名单动态管理审核工作,拟在原有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基础上,新纳入9家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机构。

二、在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政支持力度方面

突出奖补扶持,着力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增量降价。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财政专项资金7.32亿元,从保费补贴和业务奖补两个方面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以省级两家龙头企业为例,截至2021底,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开展担保业务金额849.53亿元,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98.72亿元,金额占比达88.56%,年化担保费率降至0.34%;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开展担保业务金额282.90亿元,位列全国33家省级农担公司第6位,政策性业务担保费率降至0.80%以下。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配合省财政厅继续运用并不断优化资本金注入、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措施,扩大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降低担保成本,增强为“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能力。配合省财政厅建立更高水平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运用政府资金引导和绩效评价考核两种手段,督促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更多银行省级分行开展“总对总”合作,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准公共服务作用。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金融四处,周永文,0871—6312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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