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0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取消威信县鑫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
取消试点资格后,该公司不得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活动,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依法继续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公示期: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0871-63153839
昭通市金融办:0870-2157771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