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是实体经济血脉,要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全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金融业发展取得新成就,跻身千亿级支柱产业。
“云南这十年”金融改革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10年来,云南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我们聚集把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2012年至2021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由547.38亿元增加到1517.92亿元,增长177.3%,2021年当年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5.6%,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10.95%。税收收入从2012年128.32亿元增加到2021年末的207.92亿元,较2012年增长62.04%,金融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重要产业。2012年至2022年3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由2.31万亿元增加到5.26万亿元,增长127.7%。保险业资产总额由1329.14亿元增加至2372.65亿元,增长78.51%,云南金融资产规模实现了较快增长。
10年来,云南金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我们聚集八大重点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深化政金合作,积极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云南,保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紧盯培育打造万亿级支柱产业、千亿级优势产业目标,加强协调服务,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对接需求,争取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以及业务创新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为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2012年至2021年,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由1.81万亿元增加到3.65万亿元,增长101.66%;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由1.42万亿增加到3.9万亿,增长174.65%。十年来直接融资规模累计达2.1万亿元,2021年直接融资规模新增2525.14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272.4%。十年来保费收入累计达5402亿元,保险赔付支出累计1843.79亿元;2021年全省保费收入690.2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154.4%;保险赔付286亿元,较2012年增长185.69%。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云南力脱贫攻坚取得伟大成就。自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全省金融机构深通过化工作机制、突出协调联动,坚持定向精准,滴灌重点领域,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获得感,累计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223亿元;累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发放贷款1181亿元,127.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123.7万脱贫户获得直接信贷支持。39家省级和驻滇金融机构挂联40个县(市、区),挂包45个行政村,帮扶户6854户,帮扶人数27868人。普惠金融滋润实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普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8号),通过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2012年至2021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由0.49万亿元增加至1.27万亿元,增长159.18%。组织开展农户信用信息建档和“三信”创建工作,截至2021年末,云南省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980多万份、信用户超700万户,信用村6009个,信用乡(镇)599个,分别是2012年末的3.3倍、4.7倍、4.8倍和6.1倍。涉农领域上市公司新增1家,云南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涉农企业8家,涉农保费收入19.32亿元,较2012年增长171%。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由2414.45亿元增加至7592.78亿元,增长214.47%,支持7家中小微企业到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挂牌。
10年来,云南金融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为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我们聚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金融支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着力服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云南企业上市挂牌步伐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启动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建立“金种子”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上市后备梯队基本形成,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完善、梯次发展递进的格局已逐步建立。全省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45家,其中境内上市41家,全国排名第22位;2012年以来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4家,其中北交所成立后,北交所上市公司1家。全省“新三板”挂牌企业63家,全国排名第20位。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于2021年正式运营,挂牌企业29家。2021年末上市公司总市值11013.11亿元,较2012年增长506.85%,云南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上市公司平均市值267亿元,名列全国第5位。构筑云南金融对外开放新高地助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92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实施方案》(云自贸组办发〔2020〕5号),为云南省金融系统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新机遇,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奠定了基础。截至2021年末,云南省跨境人民币收付695.97亿元,较2012年收付453.21亿元,增长53.56%,跨境人民币在全省涉外经济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贸易投资结算更加便利,服务市场主体能力显著提高。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对手国从2012年的46个,扩展至2021年106个(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40个)。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经常项目结算试点,泰铢区域银行间市场推广至全国银行柜台交易,银行柜台交易覆盖周边国家货币,人民币已成为我省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涉外交易结算货币。13项金融改革案例入选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用绿色金融守护绿水青山践行争创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全省金融系统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4237亿元,同比增长22.95%。绿色企业上市公司16家,占全省上市公司数量的39%,2021年,全省共发行13单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募集金额117亿元,发行规模全国排名第10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绿色交通、清洁能源领域。2022年1-4月,全省累计发行绿色债券57亿元,全国排名第9位。在9个州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覆盖金属冶炼、矿山、危化品、建设工程等高危领域。
10年来,云南金融强化自身改革,金融组体系和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底线。我们聚集压实风险处置责任,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稳妥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入滇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抓紧协调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云南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云南省金融机构紧密团结协作,成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云南省),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促进形成全省“大金融”风险防控格局,2021年成为全国11个高风险金融机构动态清零的省份之一。稳妥处置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有效控制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有序应对资本市场风险,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成效。地方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全省县级农信社改制工作进度过半,获批开业农商行数达到71家,占全省130家县级农信社机构数的55%,玉溪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成立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明确地方7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覆盖7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制度。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12年至2022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164家增加到214家;证券业经营机构从80家增加到187家;保险业省级分公司从32家增加到44家;持牌经营地方金融组织372家。外资银行从2012年末4家增长到8家,外资保险公司发展到5家;富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共同发起的老中银行经营良好,太平洋证券在老挝合资设立证券公司,种类齐全、覆盖城乡、服务有效的金融供给体系总体形成。
面向新发展阶段,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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