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云南省全力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并安排滇中新区、蒙自经开区、泸西产业园区和其他条件具备的各类开发区作为全省试点探索开展改革工作。
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是我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全方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
《通知》明确,工业项目“标准地”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通知》突出“提升效率、减轻负担”原则。不同于以往企业自行编制相关评估报告,各地政府要统一组织完成区域评价,包括区域环境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保护等评估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提高土地供应效率,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效。
《通知》还对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做出规定。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制定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排放、单位能耗、容积率等5项控制性指标,要求用地企业须按照具体项目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后方可开展设计施工,切实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记者 李熙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