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启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截至目前,云南省共有712家实体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赋予消费者线下购物“后悔权”,一方面,倒逼经营者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消费纠纷,提振消费信心,对增强消费满意度和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宣传指导。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经营者充分认识线下无理由退货的重要作用,自愿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并不断引导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合理设置无理由退换货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在醒目位置对外公示承诺,严格履行退货承诺。
开展协同推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联合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旅游、商场、超市、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重点经营场所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并将活动与“放心消费”等创建工作结合,把经营户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创建,大力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
加强动态管理。通过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企业名录,强化日常检查,确保承诺企业切实履行退货承诺,并全面汇总监管执法情况和投诉举报信息,加强对承诺企业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企业,清除店内无理由退货标识和宣传资料,确保承诺店名副其实。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力争在2022年底时,实现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所有县、市、区全覆盖。(记者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