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鼓励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最高支持300万元

发布日期:2022-03-11 11:56:45 作者: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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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国际联合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鼓励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通过规范管理类别、条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加快推动国际联合创新平台形成系统、规范、高效的辐射载体集群,支撑面向南亚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国际联合创新平台是指云南省内的创新主体与国外合作运行管理,有效汇集国内外优势资源开展联合研究的高水平开放创新合作平台,分为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为瞄准国际前沿科学,聚焦国家发展战略,结合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国外联合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科研平台。主要任务包括探索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对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创新需求等。联合研发中心为面向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创新需求,与国外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制、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研究的科研平台。主要任务包括推动国内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周边国家的示范应用等。

根据《管理办法》,申报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除了要满足设立时间、研究方向等方面的要求,联合实验室还要在前沿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研究实力,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研究场地,同时,围绕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开展持续、深入、系统的研究,在科学前沿探索研究或解决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中具有创新思路和方法。联合研发中心要在产业化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并以推动国际产学研合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发展为目标,具有吸引海外研发机构和企业的能力。

《管理办法》明确,鼓励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选择研究课题,积极争取国内外重大科研任务。同时,平台要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南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项目予以立项,支持100万元至300万元。对财政资助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国际联合创新平台,项目实施一年半后开展中期评估,不合格的实施整改。实施期满后3个月内,将开展一次项目验收,结果为通过的,在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验收通过满2年后,专业机构还将对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后评估,获评优秀将获50万元至100万元一次性经费支持。(记者 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