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2-02-09 15:10:34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3.负责省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5.负责承担云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锤炼忠诚品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对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用担当体现忠诚,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2.严密防控金融风险。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一是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认真履行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好攻坚战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压实各方责任,按照清单管理要求推动重大风险点化解处置,做到主动拆弹、精准拆弹。二是督促3家城商行按照方案稳妥处置风险,持续推动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和经营风险,继续做好公司债券风险防控,推动P2P网贷机构存量业务压降,常态化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整治,依法推进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持续清理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三是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有企业风险、金融风险联动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共享,防止处置其他风险引发的次生金融风险。

3.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争取金融资源投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协调服务,增强金融机构对我省发展的信心,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云南。报请省政府与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力争“十四五”期间合作协议金额达到5万亿元,保持金融资源投入较快增长。二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双百”工程、基础设施、乡村振兴、“数字云南”等重点领域和万亿级、千亿级产业的融资支持,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2022年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打造“绿色食品牌”专项贷款不低于300亿元。三是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制定和落实企业上市倍增计划,修订完善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办法,修订金种子企业遴选和动态管理办法,优化对金种子企业的培育服务,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2年力争新增上市公司3家以上,A股上市公司数量全国排名前进1位,达到第21位。四是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快金融服务数字平台建设,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强化融资精准对接,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融资支持。发挥好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推进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支持金融机构加快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

4.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一是有效服务对外开放。深化跨境金融、沿边金融改革,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报请开展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进实施“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三是提高金融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地方金融监管干部队伍。开展监管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和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高监管和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5.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忠诚核心、忠诚信仰、忠诚组织,牢记初心使命,牢记“业务工作中有政治”,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业务工作。二是强化能力建设,学习业务知识,深入基层调研,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三是强化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行政决策,严格依法行政。四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五是强化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方方面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关爱并重,坚持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6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1.4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89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250.00万元,较2021年增加25.00万元,增幅11.11%,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监管结合,进一步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率。二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665.93万元,较2021年增加110.09万元,增幅7.08%,主要原因是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等。三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结转上年收入39.72万元(其中: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经费31.82万元,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7.90万元),较2021年增加28.31万元,增幅248.12%,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11.41万元为基本支出,无项目结转,2021年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和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尾款未达到支付条件,故结转到2022年继续使用。四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及电梯更换经费经费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60.29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21年已完成,2022年无需申报相关预算。五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经费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0.00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合同尾款已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2022年无需再申报相关预算。六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20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70.00万元,降幅25.93%,主要原因是落实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编实编细预算。七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1,500.00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据实奖励资金,根据2021年申报情况,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三个地区的7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无省本级项目,故2022年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安排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61.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1.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9.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6.8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财务收入皆为财政拨款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原因分析与部门财务收入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1.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2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93万元,较2021年增加110.09万元,增幅7.08%,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变动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增加的费用;项目支出455.82万元,较2021年减少1,905.29万元,降幅80.69%,主要原因如下:一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250.00万元,较2021年增加25.00万元,增幅11.11%,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监管结合,进一步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率。二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及电梯更换经费经费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60.29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21年已完成,2022年无需申报相关预算。三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经费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0.00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合同尾款已结转2022年继续使用,2022年无需再申报相关预算。四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20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70.00万元,降幅25.93%,主要原因是落实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编实编细预算。五是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1,500.00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据实奖励资金,根据2021年申报情况,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三个地区的7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无省本级项目,故2022年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安排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264.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939.40万元;事业人员工资支出23.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7万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其它公用支出144.92万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维支出59.42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81.96万元;工会经费13.8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5.8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4.8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66.9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7.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7.5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36.3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62万元。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行政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发展协调服务项目支出,包括开展网络安全防护信息系统测评、舆情监测等监管系统或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52.70万元;开展融资协调及资本市场调研、金融政策及人才培训、购买相关服务等各类金融协调保障工作147.30万元。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重点金融机构监管139.4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支出,包括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人员及高管业务培训及相关宣传工作81.35万元;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监管检查等各项监管工作58.05万元。

金融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110.6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更新维护“数字云南”系统、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托管和维护等监管系统运行维护费用110.6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3.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103.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4,100.00万元。主要用于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对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三个地区的7家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进行奖励。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7个,采购预算总额239.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24万元,较2021年减少55.76万元,降幅46.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82万元,较2021年减少19.18万元,降幅76.72%,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压缩因公出国(境)规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0万元,降幅5.6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2万元,较2021年减少33.58万元,降幅78.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2021年增加0.00万元,增幅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2万元,较2021年减少33.58万元,降幅78.0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1个,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4,100.00万元(其中:省对下4,100.00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具体为: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7个,分别为上市企业达到数量大于或等于42家、“金种子”企业达到数量大于或等于40家、补助发放企业数量大于或等于7家、实现上市首发融资额大于或等于10亿元、规范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组织运营,维护市场秩序等于有效规范、持续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品质优良、竞争力强的资本市场“云南板块”等于持续打造、受益企业满意度大于80%。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65.93万元,较2021年增加110.09万元,增幅7.08%,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变动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增加的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15.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42万元,固定资产373.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92万元,无形资产17.51万元,其他资产0.0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相关附件: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