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编制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和各类风险挑战,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资金融通效能进一步增强,融资结构持续优化,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提高。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健全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快速发展。金融改革开放释放发展动能,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圆满收官,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四五”是云南金融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的宝贵机遇期,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金融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总体要求和原则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正确把握金融本质和规律,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化解金融风险,不断完善金融机制体制,全力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目标
一是金融发展基础更加夯实。金融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金融资源要素加快集聚,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到202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是金融服务功能更加优化。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金融资源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合理,金融科技运用和制度模式创新巩固拓展,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十四五”期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达到2.5万亿元。
三是支持实体经济更加精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金融资源投入保持较快增长,金融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民生福祉的能力不断增强。预计到2025年末,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达到10%,企业信用贷款占企业贷款比重30%,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15%,制造业贷款余额达到3000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到2万亿元。
四是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合理。直接融资占比进一步提高,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长,到2025年末,上市公司数量排名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相匹配,力争全省上市公司达到100家,力争实现科创板上市零的突破。企业发行债券、票据和利用资产证券化规模扩大,中长期融资占比进一步提高,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规模达到2500亿元。
五是区域金融改革更加深化。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深入开展,跨境金融、沿边金融优势和特色更加凸显,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机制更加健全,跨境人民币业务、区域性货币交易模式、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领域形成更多亮点,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金额超过8500亿元。
六是区域金融环境更加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机制更加健全,区域金融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金融良好生态进一步巩固。科学审慎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区域金融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管队伍能力素质明显增强。
四、重点内容
(一)实施十大金融服务行动。一是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行动。乡村振兴重点领域融资状况持续改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二是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金融服务行动。力争新增金融资源向“三张牌”领域倾斜,直接融资支持规模不断扩大,保险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三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金融服务行动。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延链补链强链,使全省现代化产业与金融服务业自身同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五是新型消费金融服务行动。围绕全省新型消费行动计划,拓展新型消费领域投融资渠道,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提高金融对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的新型消费发展的保障水平。六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行动。提供多样化融资支持,培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七是社会民生领域发展金融服务行动。强化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社会民生领域,推进金融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八是新型城镇化金融服务行动。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和产品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为全省转型城镇化发展全面提速、缩小与全国城镇化发展水平差距提供有力金融保障。九是企业上市金融服务行动。保持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扶持政策的连续性,大力发展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品质优良、竞争力强的“云南板块”资本市场。十是绿色金融发展行动。加大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云南金融力量。
(二)健全金融服务功能。一是支持在滇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深化政金企合作,加大力度吸引金融资源集聚云南。二是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把握发展机遇,深化改革、强化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是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合规经营、严防风险,与其他金融机构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四是大力培育会计、审计、法律、资产评估、资信评级等中介组织,推进建立金融顾问制度,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五是积极服务和融入“数字云南”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金服云”平台建设,提升金融数字化监管与服务水平。六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支付结算体系,加强地方金融统计分析。
(三)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开放。一是提高金融支持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保障水平,打造区域特色金融发展高地、区域要素交易服务高地、区域金融人才培训高地。二是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支持昆明、红河、德宏三个自由贸易试验片区建设成为跨境金融开放合作的示范区。三是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和中老铁路开通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深化跨境金融合作。四是围绕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和磨憨、瑞丽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重点区域,加强政策协同,积极构建金融对外开放的合作平台。
(四)提升区域金融安全治理水平。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金融要素市场化配置,强化金融法治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金融服务环境。二是强化条块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加强央地监管数据、监管报告、行业运行和风险情况等方面信息共享,完善央地协同监管机制。三是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加强跨部门协调,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建设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推动打早打小,保护人民群众的资金财产安全。五是推进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和普及,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培训,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规划》的实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完善配套政策以及强化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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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通知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云南省“十四五”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