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02 17:34:42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云南省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98号),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事求是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依法依规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更好地保障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我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务公开相关精神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能力建设和机关建设,推进依法执政、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和手段,不断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体制、结合金融办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云南省金融办关于印发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云南省金融办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云南省金融办印发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办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策解读和新闻发言人、信访工作等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2016年全年,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 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情收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全年发布政务信息700余条,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宽,公开实效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 广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云南省金融办门户网站10个大栏目,下属13个小栏目。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宣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除了在门户网站定时定期更新有关信息之外,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LED显示屏、“96128”专线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来公开政府信息。定期通过多种渠道,对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情况等重大金融政策措施的出台、推进情况进行公布并对相关政策进行政策解读,便于公众对出台的政策有更详尽的了解。省金融办门户网站按要求设立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方便公众能更好的了解金融办的权力和责任情况。

三、 围绕中心,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方面的情况

省金融办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文件,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目,明确了“省金融办无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方便公众能了解金融办的权力和责任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4〕70号)要求,省金融办原对小贷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被取消并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由省金融办按照职责进行监管。针对这一情况,省金融办积极向网上大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调整为管理服务事项后是否继续列入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审批事项。网上大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答复,管理服务事项仍然列入网上大厅审批系统,运用网络开展政务服务。鉴此,省金融办继续积极从软硬件方面为开展网上大厅服务工作进行筹备并于2015年正式入驻网上大厅。“小贷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管理服务事项,是云南省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一级办理深度事项,服务内容为:信息管理与发布、资料下载、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处理、效能监督。自此管理服务事项接入在网上大厅以来,我办已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06号)文件进行公示,并且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等流程进行公示。根据业务开展的情况,2016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业务暂时没有需要公示的事项。我办将按云南省级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小贷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公开公示信息。2016年下半年,根据职能职责和权责界限,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向社会公众公布《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名录》。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方面情况

云南省金融办门户网站设立“沿边金融”、“工作动态”、“咨讯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小额贷款”、“金融数据”、“金融机构”、“主任信箱”、“党群路线”、“预算公开”11个大栏目,下属13个小栏目。根据职能职责,省金融办积极通过“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金融数据”等栏目向社会及公众公开金融支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实体经济方面的政策,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政金企合作、金融数据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等,截至2016年12月20日,省金融办年内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63条,网站访问量达到 3629140 人次。由于我办职能职责不涉及项目建设,无任何行政收费,因此未设立该类信息专栏。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方面情况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工作,着手对我办官方网站栏目进行调整,专题开辟“云南金融扶贫”栏目,因技术原因,目前金融扶贫信息目前暂时还只能通过“工作动态”和“党群路线”等专栏进行推送,先后发布了《探索农村金融服务 建设扶贫金融体系》、《强化责任 推动脱贫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开发性金融助力云南脱贫攻坚——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开发性金融支持云南省 脱贫攻坚合作备忘录>》;《省金融办党组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及中央、省委扶贫开发 工作会精神》等相关政务信息。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方面情况

积极推动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按照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予以了公开,专门开辟“预算公开”栏目,对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及相关明细予以了公开。对今年落实省政府稳增长决策,报请省政府同意对新增金融机构予以奖励的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对新增金融机构奖励名单予以了公示,对2016年省金融办公开遴选公务员等重大事件进行了公示,对日常业务提供办事指南,对业务办理流程,申请事项程序予以了公示,切切实实确保了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方面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的政策解读工作,提供了关于稳增长开好局新闻发布会提问及解答,就其中的支持金融机构入滇的具体措施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政策两个问题提供了解答意见,充分解读了这两项政策出台的背景、现实意义及下一步运用方向等,积极为省政府深入推进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政策落实环境。二是不断深化云南金融改革发展研究,报请省委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和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及5个实施方案,使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具体。政策解读及实施意见相关文件通过省政府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公众予以了公开;三是对涉及我办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回应,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维护政府形象;持续做好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主任信箱”栏目的回复工作。通过认真办理信访件回应群众关切。截止12月21日,共接待信访和政策咨询群众259 余次共2686人。及时掌握涉及我办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主流思想动态,做好舆情信息的采写及报送工作,报送《舆情动态》86篇。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方面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金融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省金融办政务公开职能。成立了省金融办政务公开领导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办政务公开工作,研究年度测评反馈事项的整改、落实,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监测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各处室年度工作考核,督促相关处室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处室综合绩效考核以及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范围。要求各处室、中心细化工作进度,明确时间和工作质量,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七) 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办未收到公开权利人对我办提出的信息公开

申请,但我办认真通过“12345”、“96128”专线答复公众问询和关注的问题,并建立了登记台账记录;通过认真办理信访件回应群众关切,截止12月21日,共接待信访和政策咨询群众259 余次共2686人;及时掌握涉及我办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主流思想动态,做好舆情信息的采写及报送工作,报送《舆情动态》86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力度,普及政务信息公开理念和基础知识;二是进一步推动《云南省金融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