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日)中午12点,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霞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云南广播电视台《金色热线》直播节目,就听众、网友关心关注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非法集资等话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近年来,我省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P2P平台的监管、整治力度,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三处副处长金一在节目中介绍,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目前,我省所有P2P网贷机构均不合规。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三处副处长金一:“2016年,按照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我们开始了P2P网贷机构的整治。按照国务院的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的文件,云南省对标对表来看,没有一家合规的P2P网贷机构。所以我们的目标很明确,所有在市场上存续的P2P机构,最终要全部退出市场。目前,国家对于非法集资的行为或活动有明确的界定,至于P2P网贷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要视具体情况来分析,当然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希望各位市民,如果发现了非法集资的线索,欢迎向我们反映,也可以向属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施行,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老百姓应该如何来防范非法集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稳定处处长张珺进行了详细解答。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稳定处处长张珺介绍,所谓的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3个要件:一是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是套路,犯罪嫌疑人正是以响应国家号召,搞各种改革创新等名目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利益、进行虚假宣传、谎称金融创新等方式,抓住人们‘防备心’不足而‘爱财心’严重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张珺介绍说,有3个建议提醒大家注意:
第一,看一看。投资前可以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一下公司资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股东实力、行政处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等;要求对方提供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查看是否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资格;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看经营模式,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宣传的种类繁多的投资项目。
第二,想一想。投资前多想一想集资者宣传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符合常理,想一下该产品或投资的市场行情,自身是否具备抗风险的能力,不要轻易被假象所迷惑。
第三,问一问。投资之前最好能咨询专业人士,切忌受虚假炫富宣传冲动,不计后果,倾全家之财力盲目投资,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在11月5号中午12点的《金色热线回音壁》节目中,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还将对节目中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敬请关注!(记者 李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