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对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监管,提升监管效率,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开立放贷专户合作银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省内内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具备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专户开立条件,州(市)服务网点全覆盖、且县(区)服务网点覆盖率达35%以上;
(四)具备通过数据接口对接、专线传输的方式,实时将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专户资金流水明细传输至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管理的条件,且具备相应技术开发及资金支持能力。
二、相关资料要求
(一)申请书;
(二)机构简介;
(三)机构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工作方案(需包含服务方案、工作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对工作重点、难点及关键性问题的对策及措施、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等)。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本公告发出30日内,按要求向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资料报名。根据报名情况,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专户合作银行,并将选取结果在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予以公示。
三、报名方式
现场接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三处505办公室,联系人:桓源彪,电话:0871-63132398;
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资料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邮编:650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小额贷款公司放贷专户合作银行报名”字样。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