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18〕2号)将于2021年5月31日到期。为加强对我省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规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昆明市西昌路26号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邮编:650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nsdfjrjg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