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起草了《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nsdfb2016@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昆明市西昌路26号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邮编:650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附件: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