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有落户奖励、就业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一大波福利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8条具体的减负稳岗、扩大就业和促进创业政策措施,进一步鼓励来昆就业创业、促进民生改善、稳定全市就业形势。
《意见》明确,延续执行“十三五”时期成效明显的政策,包括大学生创业补贴、社会保障补贴、园区孵化企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措施,并对原有政策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昆明实际进行了调整。主要包括,提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和发展优势产业扩大就业措施;明确支持新业态发展和灵活就业的措施;确定实施“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明确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条件等;调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和新建创业园区及升级创业园区的资金补贴标准;新增建设省外(昆明市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就业工作服务站补贴政策。
作为政策的重头戏,《意见》新增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在鼓励来昆落户方面,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对毕业后1年内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在鼓励来昆就业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昆明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
在租房补贴方面,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紧缺专业毕业生,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支持。
加强住房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发建设人才公寓,为来昆就业创业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缴纳社会保险费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将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校园工作站”建设,每年经考核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校园工作站,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补助。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对成功组织3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500个以上岗位、6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1000个以上岗位、100家(含)以上用人单位2000个以上岗位,分别按照每场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线上招聘补贴。调整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将昆明辖区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辖区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招用1人400元提高到每招用1人700元。(记者 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