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云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2021年3月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不动摇,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呈现强劲复苏势头,“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
一、经济增长
国民经济复苏趋稳。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24521.90亿元,比上年增长4.0%,高于全国1.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98.91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8287.54亿元,增长3.6%;第三产业增加值12635.45亿元,增长3.8%。三次产业结构为14.7∶33.8∶51.5。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50299元,比上年增长3.3%。非公经济增加值11411.25亿元,比上年增长2.6%,占全省生产总值46.5%,比上年降低了0.7个百分点。
全年全省财政总收入3995.36亿元,较上年下降0.2%。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6.69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增值税563.05亿元,下降7.1%;企业所得税217.62亿元,增长8.4%。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974.0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89亿元,下降7.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78.55亿元,增长6.9%;交通运输支出626.47亿元,增长15.4%;农林水支出1110.49亿元,下降0.6%。
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3.6,比上年上涨3.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5.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1.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7%;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6.7%,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20.2%。
全省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9.35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2%。
全年全省农民工总量[3]934.7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337.8万人,比上年增加14.2万人,增长4.4%;外出农民工596.9万人,比上年增加45.2万人,增长8.2%。
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7.29万元/人,比上年提高4.0%。
二、农业
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920.52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农业产值2902.24亿元,增长7.3%;林业产值429.50亿元,增长6.8%;牧业产值2315.41亿元,增长3.6%;渔业产值103.98亿元,增长3.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69.40亿元,增长6.1%。
全年粮食总产量[4]1895.86万吨,比上年增长1.4%。油料产量63.09万吨,增长0.9%;烤烟产量85.46万吨,增长5.5%;蔬菜产量2507.89万吨,增长8.8%;园林水果产量880.42万吨,增长9.7%;茶叶产量46.32万吨,增长5.9%;鲜切花产量145.76亿枝,增长4.9%。
全年猪、牛、羊、禽肉总产量[5]416.04万吨,增长2.9%;牛奶产量67.29万吨,增长12.4%;禽蛋产量41.75万吨,增长16.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平稳增长。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5457.96亿元,比上年增长2.4%。规模以上工业[6]增加值增长2.4%。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13.0%,集体企业下降9.5%,股份制企业增长2.5%,私营企业增长2.7%。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0.8%,制造业增长1.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5%。
分行业看,烟草制品业增长0.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0.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3.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1.8%,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增长11.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下降10.2%。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粗钢产量2233.02万吨,增长3.6%;钢材产量2640.72万吨,增长13.7%;十种有色金属产量511.41万吨,增长26.2%;水泥产量12984.71万吨,增长1.1%;卷烟产量703.18万箱,增长0.6%;成品糖产量261.22万吨,增长9.4%。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税2471.11亿元,比上年增长0.1%,其中,实现利润1005.43亿元,增长13.2%。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834.06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全省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6724.82亿元,比上年增长9.8%;实现利润268.77亿元,增长5.5%;上缴税金180.99亿元,下降6.0%。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7]比上年增长7.7%。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37.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5.3%,其中工业投资增长5.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3%。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6%,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3.4%。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3%,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40.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505.19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商品住宅投资3317.55亿元,增长9.5%;办公楼投资153.04亿元,增长1.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494.51亿元,下降0.8%。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25801.30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9%;商品房屋竣工面积1637.76万平方米,下降11.2%;商品房销售面积4857.26万平方米,增长0.5%;商品房销售额3969.91亿元,增长3.2%。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92.87亿元,比上年下降3.6%。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530.70亿元,下降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62.17亿元,下降3.3%。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8503.37亿元,下降2.6%;餐饮收入1289.50亿元,下降9.6%。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8]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8.9%,饮料类增长0.3%,烟酒类下降0.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2.5%,化妆品类下降0.3%,金银珠宝类增长12.8%,日用品类下降1.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6.8%,中西药品类增长5.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0%,家具类下降1.3%,通讯器材类增长9.0%,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1.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13.4%,汽车类下降1.8%。
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69.56亿元,比上年增长99.6%。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89.4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出口总额221.40亿美元,增长47.4%;进口总额168.06亿美元,下降10.0%。对欧盟进出口18.98亿美元,增长60.5%;对东盟进出口178.5亿美元,增长7.7%。
全年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267个,比上年增长13.1%。合同利用外资36.76亿美元,下降33.7%。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59亿美元。
全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10.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9%。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09.77亿元,比上年增长0.9%。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3.04亿吨,比上年下降1.3%。货物运输周转量1551.08亿吨公里,增长1.8%。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2.59亿人,比上年下降37.2%。旅客运输周转量376.06亿人公里,下降40.5%。
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803.42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27万辆),比上年末增长8.1%,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740.81万辆,增长8.5%。民用轿车保有量346.52万辆,增长7.0%,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327.68万辆,增长7.6%。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9]5805.92亿元,比上年增长34.9%。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58.10亿元,增长16.1%;电信业务总量5647.82亿元,增长34.9%。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876.53万件,包裹业务21.29万件,快递业务量62974.08万件,快递业务收入73.75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74.56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90.37万户,年末达到4953.38万户,其中4G移动电话用户3834.53万户,5G移动电话用户779.75万户。年末全省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5227.9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77.16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5.69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上升至102.57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278.12万户,比上年增加122.04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3945.40万户(含无线上网用户和手机上网用户),增加115.63万户。
全年接待海外入境旅客(包括口岸入境一日游)57.65万人次,比上年下降92.2%;实现旅游外汇收入4.03亿美元,下降92.2%。全年接待国内游客5.29亿人次,下降33.9%;国内旅游收入6449.21亿元,下降39.6%;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6477.03亿元,下降41.3%。
七、金融、保险和证券业
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500.41亿元,比上年增长3.9%。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5504.28亿元,增长8.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7675.53亿元,增长11.3%;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4717.96亿元,增长11.3%,其中,住户短期消费贷款余额1161.58亿元,下降3.3%;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7213.38亿元,增长24.8%。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75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9%。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95.82亿元,下降0.4%;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85.55亿元,下降2.7%;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48.75亿元,增长17.2%;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6.33亿元,增长5.9%。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77.6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153.82亿元,增长6.9%;寿险业务给付49.59亿元,下降5.5%;健康险赔款及给付65.76亿元,增长16.7%;意外伤害险赔款及给付8.51亿元,增长8.1%。
全年云南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累计融资632.64亿元,比上年减少413.2亿元。其中,A股再融资(包括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97.56亿元,比上年增加477.93亿元;云南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及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525.42亿元,比上年增加81.22亿元。年末全省有上市公司37家,总股本639.67亿股;总市值7544.26亿元,比上年增加1800.56亿元。
八、教育、科学技术
全年高等教育招生45.47万人,比上年增长12.6%,在校生128.38万人,增长11.0%,毕业生31.26万人,增长16.5%。其中:研究生招生2.12万人,增长27.6%。在校研究生5.47万人,增长17.3%。毕业研究生1.29万人,增长19.2%。其中普通本、专科共招生34.57万人,增长13.2%;在校生96.42万人,增长11.6%;毕业生23.52万人,增长19.7%。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8.78万人,增长7.4%;在校生26.48万人,增长7.8%;毕业生6.45万人,增长5.5%。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招生32.97万人,在校生75.94万人,毕业生18.56万人。普通高中招生36.00万人,在校生97.16万人,毕业生28.37万人。初中招生60.40万人,在校生182.37万人,毕业生62.51万人。普通小学招生64.91万人,在校生389.22万人,毕业生60.80万人。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167.27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2%。
年末共有国家批准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3个,国家重点试验室6个、省重点实验室105个,创新型企业279家,创新型(试点)企业139家。全年共登记科技成果580项,主持1项科技成果获得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已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6个。全年专利申请46397件,获专利授权28943件;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331项,成交金额达50.10亿元。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102个,文化馆149个,公共图书馆151个,博物馆161个。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3%和99.4%。中、短波转播发射台50座,电视台11座,广播电视台116座,有线电视实际用户415.45万户。
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6627个,其中医院1445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449个,民营医院996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32.5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6.6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26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0个,卫生技术人员7743人;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7个,卫生技术人员833人;妇幼保健院(所、站)147个,卫生技术人员17876人。乡镇卫生院1372个,床位54939张,卫生技术人员54347人。全年总诊疗人次[11]27113.49万人次,出院人数[12]967.94万人。
全年云南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金、银、铜牌4枚;在全国比赛中获金、银、铜牌128枚。
十、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焦炭消费量1034.35万吨,增长0.6%;天然气消费量18.33亿立方米,增长24.9%;电力消费量1287.92亿千瓦时,增长16.2%。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9%。
全年水资源总量1842亿立方米。全年平均降水量1157.2毫米。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81.70亿立方米(大、中、小型水库集坝塘),比上年提高2.1%。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43.53平方公里。
全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54181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53854公顷,其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13316公顷,有林地和灌木林地新封山育林40376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25844公顷;人工更新面积205公顷;森林抚育面积66264公顷。
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完成情况:人工造林199642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10836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10081公顷;森林抚育17685公顷。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400.6万立方米,比上年末上升2.4%,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5%,提高0.5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4%,提高0.6个百分点。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591人,比上年下降13.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65人,下降17.7%;工矿商贸企业(不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49人,上升11.2%;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169人;全年道路运输事故1197起,造成1168人死亡,70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234.41万元。
十一、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3295元,比上年增长5.5%。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00元,增长3.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42元,增长7.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24569元,增长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069元,增长7.9%。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01.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1.4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515.7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85.56万人。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50.18万人,增加40.1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32.83万人,增加27.37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07.39万人,增加18.22万人。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498.81万人,增加60.30万人。
年末全省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3658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71个。社会服务床位12.9万张,其中养老床位12.2万张。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1719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509个,社区服务站8538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3.97亿元。
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按照国家统计局每人每年生活水平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现行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20年全省66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80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0.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绝对贫困历史性消除。全年贫困地区[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40元,比上年增长9.0%,2012-2020年年均增长12.0%。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2020年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数据将按国家统计局相关安排发布,公报中不再单独发布人口和就业人员相关数据。公报中涉及人均指标根据人口预计数计算得到。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农民工总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4]粮食总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5]肉类总产量、牛奶产量、禽蛋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7]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8]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企业。
[9]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1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15年价格计算。
[10]艺术表演团体为国有文艺院团数。
[11]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12]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1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1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15]贫困地区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有88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