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8-19 14:58:38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目录

第一部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决策安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做好金融各项工作,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地方金融体制改革,持续为建设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夯实基础。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年工作主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2、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云南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完善与企沟通对接机制,报请省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总部(总行)签署“十四五”期间支持云南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争取更多金融资金和资源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双百工程、数字云南、五网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万亿级、千亿级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高金融普惠性。

3、严密防控重大金融风险。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金融工作全过程。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稳定。按照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构建全省金融风险监管“一盘棋”,不断提高风险预防、预警、处置能力。

4、深入推进金融改革。编制好“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高起点谋划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提高云南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继续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5、着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填空白、补短板、明责任,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强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合力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积极探索运用科技监管手段,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质效。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业务能力。

6、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履职尽责全过程,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完成省委交办的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省委巡视整改,抓好审计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巩固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31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8.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3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2179901其他金融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3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56万元,占总支出的65.12%;项目支出824.01万元,占总支出的3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53.92万元;二是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减少62万元;三是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12万元;四是2020年办公地点搬迁,较上年增加了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五是2020年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地方金融监管专题培训经费增加4万元;六是2020年度省本级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增加46.67万元;七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25.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无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8.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4.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01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减少62万元;二是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12万元;三是2020年办公地点搬迁,较上年增加了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四是2020年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地方金融监管专题培训经费增加4万元;五是2020年度省本级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增加46.67万元;六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25.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减少53.92万元;二是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减少62万元;三是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增加112万元;四是2020年办公地点搬迁,较上年增加了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五是2020年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地方金融监管专题培训经费增加4万元;六是2020年度省本级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业务补助经费增加46.67万元;七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25.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0.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2%。主要用于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地方金融监管与发展项目经费。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

9.无卫生健康(类)支出。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4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省本级融资担保行业监管评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费及融资担保体系监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30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5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56.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取消了因公出国。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92万元,下降7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0.7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6万元,下降5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27.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取消了因公出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7万元,占95.04%;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占4.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监管与发展等项目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来我局交流调研、接待中国建设银行来我局交流调研、接待普索、金融促进会学术指导小组、接待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所需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30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08万元,固定资产137.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3.33万元,其他资产0.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8.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7.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7,35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1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