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3.负责省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5.负责承担云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年工作主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2.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云南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完善银企沟通对接机制,报请省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总部(总行)签署“十四五”期间支持云南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争取更多金融资金和资源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双百工程、数字云南、五网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万亿级、千亿级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高金融普惠性。
3.严密防控重大金融风险。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金融工作全过程。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稳定。按照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构建全省金融风险监管“一盘棋”,不断提高风险预防、预警、处置能力。
4.深入推进金融改革。编制好“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高起点谋划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以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试点为突破口,提高云南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继续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5.着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填空白、补短板、明责任,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强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合力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积极探索运用科技监管手段,提高地方金融监管质效。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业务能力。
6.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履职尽责全过程,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完成省委交办的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省委巡视整改,抓好审计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党内监督,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巩固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2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28.3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43.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及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经费按照2020年批复金额压减10%,2021年安排预算资金49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5.00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配办公用房的通知》(云管发〔2018〕52号、53号),昆明市西昌路26号东昌大厦办公楼调整给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使用,其中5-8层(建筑面积3714平方米)调配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管理使用。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及东昌大厦办公楼现状,2020年对办公楼智能化系统、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及电梯进行建设更新,2021年安排60.29万元用于项目验收后按照合同支付项目尾款,较上年减少89.71万元。三是为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和省领导“抓好落实”的批示,建立符合《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的省级监测预警平台,2021年安排经费300.00万元。四是2021年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安排1,5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00万元。五是根据我局人员变动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等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安排经费1,555.84万元,较上年增加76.56万元。六是结转上年收入11.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8.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16.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6.95万元(本级财力3,916.9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43.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及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经费按照2020年批复金额压减10%,2021年安排预算资金49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5.00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配办公用房的通知》(云管发〔2018〕52号、53号),昆明市西昌路26号东昌大厦办公楼调整给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使用,其中5-8层(建筑面积3714平方米)调配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管理使用。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及东昌大厦办公楼现状,2020年对办公楼智能化系统、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及电梯进行建设更新,2021年安排60.29万元用于项目验收后按照合同支付项目尾款,较上年减少89.71万元。三是为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和省领导“抓好落实”的批示,建立符合《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的省级监测预警平台,2021年安排经费300.00万元。四是2021年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安排1,5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00万元。五是根据我局人员变动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等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安排经费1,555.84万元,较上年增加76.56万元。六是结转上年收入11.4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8.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1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人员变动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增加的费用;项目支出2,36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5.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及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经费按照2020年批复金额压减10%,2021年安排预算资金495.00万元,较上年减少55.00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配办公用房的通知》(云管发〔2018〕52号、53号),昆明市西昌路26号东昌大厦办公楼调整给省扶贫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使用,其中5-8层(建筑面积3714平方米)调配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管理使用。按照我局职能职责及东昌大厦办公楼现状,2020年对办公楼智能化系统、信息系统基础软硬件及电梯进行建设更新,2021年安排60.29万元用于项目验收后按照合同支付项目尾款,较上年减少89.71万元。三是为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和省领导“抓好落实”的批示,建立符合《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2)年》的省级监测预警平台,2021年安排经费300.00万元。四是2021年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安排1,5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23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761.62万元、事业人员支出工资23.3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4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维费9.4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78.18万元、工会经费13.31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98.9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61.11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5.82万元、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225.00万元、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270.00万元、省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经费300.00万元、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及电梯更换经费60.2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金(归口)110.7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4.7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归口)74.7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归口)35.0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归口)2.58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50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本级)1,500.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6.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归口)96.78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8.50万元,主要用于州市监管部门监管补助经费238.50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80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省对下)3,800.0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2个,采购预算总额71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9.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00万元,较上年减少7.82万元,下降6.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3.18%,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压缩因公出国(境)规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00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8.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相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1个,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5,300.00万元(其中:省本级1,500.00万元,省对下3,800.00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具体为: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3个,分别为数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4个,分别为上市企业达到数量大于或等于42个、“金种子”企业达到数量大于或等于40个、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等于100%、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人员变动及部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增加的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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