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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农业龙头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小微企业可以获得哪些融资服务?11月4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霞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提供不同服务 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
我省对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业龙头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全省金融系统始终以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任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一处副处长戴利青介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22家银行机构签订了《云南省支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金融服务书》,达成了2021年度发放315亿元专项贷款意向。同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也采用了部门联动的方式,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一起,把全省农业、林业龙头企业融资需求编印成册,提供给各家银行,银行机构可以根据企业需求直接对接龙头企业。前三季度,22家银行已发放专项贷款295.35亿元,较好完成了目标任务。
“小企业向银行贷款不如大企业容易,所以更愿意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怎样识别这些贷款公司是否合规?”网友留言咨询。
金融三处副处长金一介绍,我省现有小额贷款公司230余家,覆盖97个县(市、区),县域覆盖率达75.19%,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对助力解决“三农”主体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确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有“短平快”的特点,识别一家合规的小贷公司对企业发展非常关键,金一建议:一是看名称,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二是看证照,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在经营场所悬挂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三是看标识,小额贷款公司会在经营场所悬挂按统一要求制作的小额贷款公司标识,便于公众识别;四是云南省小额信贷协会网站上可以查询到云南省所有开业小额贷款公司名单,企业可以到官方网站上查询。
防范非法集资 守好人民群众“钱袋”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非法集资活动频繁发生。除了传统的线下非法集资,还出现了很多以P2P平台、交押金做线上任务赚外快等新形式,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对公众而言,该如何快速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金融稳定处处长张珺介绍,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二是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三是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张霞表示,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响应国家号召,搞各种改革创新等名目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利益、进行虚假宣传、谎称金融创新等方式,抓住一些人防备心不足、爱财心严重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投资借贷活动时要特别警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后,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张珺介绍,《条例》有三个亮点,一是强调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各方面作用,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宣传教育、行业自律、举报奖励等各项制度,要求做好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广告管理、资金监测等工作,以实现非法集资少发生、早发现,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风险;二是强调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处置非法集资负总责,政府要牵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三是补齐了工作短板。《条例》规定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明确了调查处置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对实现非法集资打早打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霞表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不断提高金融领域综合治理能力的体现,同时也向不法分子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相关部门将布置更严密的“天罗地网”,积极推动全链条治理,提升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的力度和精准度。
力行普惠金融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在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和小微企业方面,我省推出了哪些措施?”听众令狐先生打进热线电话咨询。
戴利青介绍,今年以来,全省金融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将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支持小微企业纳入合作协议支持范围,争取金融资源倾斜支持,助推全省投资和项目有效推进。目前,省政府已经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签署了“十四五”合作协议。另外,还有8家金融机构也将与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截至9月末,全省各项贷款余额达3.83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小微企业贷款7560亿元,比年初增长了684亿元。
张霞表示,我省还将多元化、多层次增加对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扶持,除了银行信贷外,相关职能部门也会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普惠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
融资担保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帮助“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就是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增信、分险、赋能,有效发挥准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金融四处处长匡有名介绍,一是扩大业务服务覆盖面。目前,全省共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6家,分布在13个州(市)、22个县(市、区)。省级政府性农业担保机构在16个州(市)中心城区和部分农业县设立了25个办事处,业务服务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帮助“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更好地获得融资服务,提高金融服务普惠性,特别是偏远地区“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融资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持续大幅增长,支农支小成效显著。2018年以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由152.61亿元增长到450.34亿元,为更多难以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担保,有效缓解了融资难问题;三是降低“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我省设立了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截至9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权平均融资担保费率为0.54%,远远低于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切实减轻了“三农”主体和小微企业融资负担。
云南日报记者 李翕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