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春晖
2021年5月27日,我局签发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云金规〔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等更好地理解《通知》相关内容,我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出台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以下简称86号文),对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86号文相关精神,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回归本源、促进规范监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健康发展,根据86号文及相关规定,结合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实际,我局制定出台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四部分,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有:
(一)规范业务经营,提高服务能力。主要从差异化监管角度出发,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方向、范围及融资杠杆比例等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严守行为底线的要求。
(二)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健康发展。主要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业务经营、债务催收、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细化了监管措施,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准入、退出管理、日常监管及风险预警和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设立、终止、融资等核准及备案权限进行了明确。
(四)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主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银行合作支持及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主要特点
此次《通知》的出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遵从依法依规原则。《通知》中对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退出管理、经营规则等严格遵照86号文以及《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06号)等规定。
(二)发挥普惠金融作用。明确发展导向,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回归本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普惠金融作用。
(三)强化差异监管扶持。按差异监管和扶持的原则,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情况,对评级高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业务、融资渠道及杠杆比例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同时加大对“失联”及“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州(市)、县(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对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