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1000130101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23 21:22:19 来源:云南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云南省金融网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JY100013010126号建议的答复

高筱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微金融管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第JY100013010126号)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的问题

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排查和监管。一是优化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监管系统,借助科技力量提高风险预警水平,一量发现异常,立即向经营异常机构发风险提示。二是开展监管分类评级,每年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三是按照国家及我省的部署安排,组织各州(市)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全力推进P2P网络借贷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风险专项整治。保持整治高压态势,推动存量机构全部退出市场。同时按照注册地为主的原则,配合其他省(市)开展省外注册、省内展业机构的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7月末,全省已连续19个月实现“三降”(机构总数降、存量业务规模降、投资人数降)。

(三)完成资本管理公司的转型退出工作。按照《资本管理公司市场退出及转型实施方案》,推动符合条件的资本管理公司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指导其余资本管理公司全部依法依规退出市场。

(四)进一步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类企业。组织开展排查,掌握机构存续、备案、注销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督促尚未备案的企业尽快办理备案登记,将到期未办理备案登记的企业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告。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

(五)加大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监管工作力度。通过开展融资担保公司达标换证工作,对行业内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示。通过开展典当行年审工作,对全省所有典当行进行排查,依法注销不符合条件的典当行的经营许可。

二、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问题

一是积极配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完成融资担保公司、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在“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系统”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上报至“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二是积极开展P2P网贷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三是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征信接入人民银行征信平台。

三、关于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的问题

综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行业风险整治工作信息;利用电视和网络媒体在线答疑,发布风险提示;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向在校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普及金融知识,倡导理性消费、理性投资;发布公益短信,提醒广大群众提高投资风险意识,防范非法集资陷阱。下步,我们将不断加强对金融知识、金融风险的宣传和提示,进一步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推动金融法制宣传取得更好的效果。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