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的续办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2 17:35:00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的续办答复

尊敬的许敏委员:

按照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致函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云南银保监局,收集对您提出的《关于整顿金融市场,优化融资环境的建议》(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96号提案)的续办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合力

(一)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格局。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处非办)联合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化网格服务管理,截至6月30日,16个州(市)均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化网格服务管理。省处非办印发《关于调整充实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同时督促各州(市)及时更新充实同级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二)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一是设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明晰职能职责。2019年5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履行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的监管职责。二是严控市场准入,遏制增量风险。发挥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原省工商局印发《关于继续做好金融、类金融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严厉查处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三是云南银保监局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云南银保监局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完善内控制度,坚决杜绝机构和员工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严防非法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保险业渗透。

二、强化监测预警,有效推动早预防早整治

(一)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领域。省处非办持续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2020年上半年,省处非办向属地和相关部门发出38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提示函。省处非办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建立非法集资资金异动监测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监测。2017年以来,连续4年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把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作为排查重点,对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督促属地政府“一事一策”稳妥有序化解处置风险。

(二)在P2P网络借贷领域。在省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州、市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我省切实防范化解网络借贷行业风险的部署安排,围绕“严禁增量、处置存量”的任务目标,严厉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截至目前,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已对38个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主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下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工作力度。

(三)7类地方金融业态领域。2020年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完成了“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系统”上线和有关权责数据和信息上传至“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等工作,加大了对市场准入、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数字云南”建设,在原“云南省小额贷款动态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上线“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预警平台”,实现实时监测全省小贷公司行业经营、风险状况,以及精准预警单个经营主体的风险情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和效力。

三、优化生态环境,推动地方金融业态源头治理

(一)强化正面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风险识别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和集中宣传日活动,2018年12月、2019年5月先后两次联合团省委、省公安厅等开展防范金融风险进校园主题活动,活动涵盖全省70余所高校,线上线下影响青少年群体约500万人,提升在校学生风险防范意识。2019年5月,联合昆明理工大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送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域专题宣传”。2020年6月,会同省公安厅共同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覆盖面。二是开展对监管对象从业人员诚信宣传教育。利用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行业高管、股东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契机,在课程中增加关于诚信建设的内容,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三是云南银保监局组织开展2020年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全省金融机构参与活动网点达7049个、员工近12万人,仅6月宣传月活动参与的客户和群众就达200余万人次;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500余次;通过线上发布宣传资料415.16万份;向消费者发送短信227.98万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阅读量累计113万多次。

(二)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年度工作要点,确保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围绕7类监管业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等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专项行动,强化行业“治乱”。三是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工作机制,提高线索核查质效,规范线索管理,确保所有线索清仓见底。四是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

(三)开展涉嫌非法金融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加强市场监管。省市场监管局持续组织开展非法金融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2018年活动期间,共现场检查全省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5998家,检查广告、信息11200条次,开展行政约谈会、行政指导73次,立案查处1件,查处、清理涉非广告资讯信息10420条次。2019年活动期间,共现场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5980家,清理涉非广告8863条次,采取行政约谈、函告、行政指导等措施113次,行政处罚1件。2018年对云南省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金融类广告和信息进行全面清查,集中检查省内779家金融机构网站。2019年以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从全省梳理出256个重点网站,其中金融类网站37个,明确了管辖单位,落实属地管辖和监管责任。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良好环境

一是建立承诺制度。组织融资担保和典当行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督促各类机构围绕履行服务宗旨、坚持合规经营、杜绝非法行为等方面向服务对象及广大社会公众作出承诺。二是制定自律监管机制。出台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经营行为指引》和《行业自律服务公约》,强化行业自律监管,遵守法律法规,将诚信经营作为公司立身之本。三是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开展监管培训,引导地方金融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形成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合力。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