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030046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林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我省直接融资基础设施平台机构”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云南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云南资本市场呈现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稳步提高、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拓宽、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2020年上半年,我省新增资本市场直接融资1791.78亿元,同比增长28.2%,有力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一)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
2019年1月,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云政办发〔2019〕2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出台了“上市十条”政策措施,成立了省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行动方案》印发以来,华致酒行、震安科技、红塔证券、建投混凝土等4家企业成功上市,云南生物谷成为我省首家、全国首批新三板精选层企业,截至2020年7月末,全省上市公司达41家(其中上交所14家、深交所22家、港交所4家、新三板精选层1家),IPO在审公司5家,辅导备案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公司79家,1家公司挂牌在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组织遴选“金种子”企业和编制上市后备企业库。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上市办)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金种子”企业遴选工作方案》、《云南省“金种子”备选企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制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依规开展“金种子”企业遴选工作,研究确定三年上市“金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重点突破。二是做好“金种子”企业上市全过程跟踪服务。组建了由州(市)人民政府或省属国企集团领导牵头负责的“金种子”企业上市工作专班,对“金种子”企业上市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同时,省上市办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金种子”企业动态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切实加强“金种子”企业服务和动态管理。三是认真落实财政奖励扶持政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对《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共有17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奖励资金10100万元。目前,已经兑现了17家企业的上市奖励资金,降低了上市成本。四是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会同省国资委、省农业农村厅和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楚雄州、丽江市、普洱市等州(市)人民政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了企业上市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企业资本运作能力。五是深入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实地调研“金种子”企业等拟上市企业,做到“金种子”企业调研全覆盖,统筹协调做好企业上市协调服务。六是加强与证券交易所合作交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密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沟通对接,共同开展培训及现场调研。目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已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合作协议。
(二)依规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搭建直接融资平台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杠杆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决策部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组建工作,报请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政办规〔2018〕3号)。2020年6月,报请省委、省政府通过《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目前我们正会同云南证监局等相关部门督促指导筹建组积极稳妥推进各项筹建工作,努力打造成高起点、数字化、国际化的区域性国际股交中心。
(三)鼓励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云南省积极抓住国家推进债券市场改革的契机,鼓励支持企业利用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一是支持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持续推动企业积极运用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承销银行窗口指导、配合交易商协会开展发债企业尽职调查等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对接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活水”,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结构。2020年上半年,全省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91只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943.3亿元,同比增长45.45%,全国排名居14位,占全省公司类信用债比重高达75.06%,成为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二是支持企业通过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债。云南证监局定期举办债券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监管培训会议,宣讲沪深交易所市场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引导证券机构充分发挥资本中介职能,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业务为全省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2020年1—6月,全省企业累计通过交易场所市场发行公司债券20只,金额251.5亿元,累计通过交易场所市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13只,金额19.48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全省存续公司债券129只,金额1210.3亿元;存续资产证券化产品115只,金额332.11亿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州(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八大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数字经济等,组织做好2020年“金种子”企业遴选和上市后备资源库编制,开展2020年资本市场专项资金申报等各项工作,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统筹做好全省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工作。
(二)积极推进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筹建。督促指导筹建组抓紧抓细抓实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完善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挂牌企业通过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私募可转债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不断拓宽非上市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服务体系,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借力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发展。
(三)鼓励支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依规加快推动我省债券市场发展,鼓励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直接债务融资。
(四)加强公司债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司债风险防控的安排部署,做好2020年到期公司债券风险防控,压实工作责任,维持公司债券零违约的良好局面。
依规研究推进云南省信用增进机构的建设。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证监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信用增进机构相关的政策法规研究,积极同省外有关信用增进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依规研究推进全省信用增进机构建设工作。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