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机构限期变更公司名称或业务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06 15:26:28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机构限期变更公司名称或业务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及中国银保监会等9部委《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了排查。经排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的企业中,云南省有103家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了融资担保字样或经营范围中包含融资担保业务。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以上机构公司名称中不得使用融资担保字样,且严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请于2020年6月20日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公司名称或业务范围,逾期未办理变更或擅自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将按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若有疑问的,请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周永文 63121683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请点击这里下载查看附件《103家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