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11月12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霞在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时表示,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在自贸片区发展是云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中一项金融具体任务。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首先必须要以企业作为发起人,出资人应具备有开展与商业保理公司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不能以借贷资金和委托资金入股,公司要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完善的风控制度;第二、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资金来源必须是出资人真实合法的自有资金,必须一次性实缴到位;第三、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等。
满足以上条件后,商业保理公司首先要向自贸区所属管委会的金融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监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受理办理。商业保理公司拿到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片区金融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