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可为云南99.62%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发布日期:2020-05-26 11:52:48 作者: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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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存款保险可为云南99.62%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5年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过风险差别费率和早期纠正等措施,强化对投保机构的市场约束和风险的及时校正,促进投保机构审慎稳健经营和风险有效化解,实现投保机构长期健康发展,在保障存款人信心、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筑牢金融安全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日前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了解到,目前,云南省内所有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和207家法人银行机构全部参加存款保险,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经为全省207家法人银行机构办理存款保险投保手续。同时,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还根据辖区法人银行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每半年核定一次法人银行机构的风险差别费率和保费交纳基数,并组织法人银行机构按时向中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交纳保费。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以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存款保险覆盖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存款保险的偿付限额为本息合计50万元,可为云南省99.62%的存款人(包含企业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存款保险基金还可以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风险处置,使存款人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定期收集汇总全省207家法人银行机构被保险存款数据,做好保费交纳基数核定,督促投保机构做好同一存款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存款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能够足额偿付存款人的存款。(记者 马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