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助企业健康发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抓紧抓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惠企利民政策的落地落实,主动协调对接、精准服务企业,助企脱困、稳住岗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截至3月31日,全省共公示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6.15亿元、涉及3.9万余户企业、惠及职工152.77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0号)等政策文件,针对云南省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符合“不裁员或少裁员、2019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在严重失信企业及认定的僵尸企业范围内”条件的,根据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按50%的标准(深度贫困地区按60%的标准)、中小微企业按10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
对符合“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0%及以上”等条件的参保缴费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数额给予暂时性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印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5号),规定从2020年起,将全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审核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
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全省16个州市实现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网上办理,通过“互联网+”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压缩办理时限,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都能尽快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此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时时调度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厅失业保险处联同省就业局深入昆明市主城区召开稳岗返还推进会,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同时采取处室同志分片包干全省16个州市和昆明市主城区以及加大政策解读、实行日报告制度等做法加大对各州市、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
各州市千方百计组织力量,动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局、街道、社区等一切力量,进一步澄清底数、主动对接服务企业,通过窗口集中办理、进企现场办理、网上实时办理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记者 龙彦 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