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0-06-03 15:35:21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2.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3.负责省人民政府与中央驻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5.负责承担云南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州(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妤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处、金融稳定处、金融一处、金融二处、金融三处、金融四处、机关单位(人事处)。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所属单位1个,包括:

1.云南省股权投资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初心使命,落实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重点围绕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严监管开展工作,为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支撑和服务保障,重点抓好10个方面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进云南地方金融工作。

2.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期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机关“早发现、早报告、早排查、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等防控关键环节。落实省政府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和17条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企业渡过难关。

3.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协调推进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蔓延势头,牵头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风险防范教育,加强舆情监测,强化信访维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4.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中发展金融服务业。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建设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发展千亿级金融服务业。深化政金企合作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云南,加太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5.依法全面从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实现地方金融监管全覆盖。发展“数字监管”运用金融科技,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持续实施地方金融人才千人培训计划。持续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6.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科学编制全省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切实做好自贸试验区金融专题工作,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7.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设模范机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局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肃清流毒影响。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标本兼治,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8.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的特殊重要性,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帮助指导挂联村实施好产业扶贫,谋划做好受疫情影响致贫返贫群众的帮挟工作,助推文山市如期摘帽和新发寨村如期出列。加强对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脱贫攻坚工作调研协调。统筹推进39家金融单位挂包帮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历史性战役。

9.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不断优化“金种子”企业上市服务,强化动态管理,做好上市协调服务;组织开展我省企业上市、新三板精选层等网络线上培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调做好违约风险防控处置,支持实体经济克服疫情影响,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10.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能力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8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资金1086.88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未申报该项目;二是2020年较2019年减少结转上年课题经费8万元;三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与对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四是人员调入、晋升职务级别,基本支较上年增加20.98万元;五是机构改革后,省地方该金融监管局增加7类业态监管职能,2020年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预算50万元;六是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配办公用房的通知》调整昆明市西昌路26号东昌大厦办公楼5-8层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使用,根据办公楼现状及工作实际,2020年增加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七是2020年调整省对下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为省本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85.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85.1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85.10万元(本级财力2,585.1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资金1086.88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未申报该项目;二是2020年较2019年减少结转上年课题经费8万元;三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对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四是职级套改后,部分职工晋升职务级别,基本支较上年增加20.98万元;五是机构改革后,省地方该金融监管局增加7类业态监管职能,2020年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预算50万元;六是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配办公用房的通知》调整昆明市西昌路26号东昌大厦办公楼5-8层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使用,根据办公楼现状及工作实际,2020年增加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七是2020年调整省对下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为省本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85.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8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相应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0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7.0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偿资金1086.88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未申报该项目;二是按照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对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三是机构改革后,省地方该金融监管局增加7类业态监管职能,2020年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预算50万元;四是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配办公用房的通知》调整昆明市西昌路26号东昌大厦办公楼5-8层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使用,根据办公楼现状及工作实际,2020年增加办公楼信息化建设经费150万元;五是2020年调整省对下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为省本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272.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05.82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发展协调服务保障、地方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处置、办公楼信息化建设、因公出国(境)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0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40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8.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30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96万元)。

津贴补贴42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13万元)。

奖金17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87万元)。

绩效工资1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万元)。

住房公积金9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9万元)。

办公费17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万元,项目支出152.00万元)。

印刷费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咨询费16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4.00万元)。

水费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万元)。

电费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万元)。

邮电费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万元)。

物业管理费9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95.00万元)。

差旅费6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7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20.8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82万元)。

维修(护)费1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151.00万元)。

租赁费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万元)。

会议费3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培训费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万元,项目支出42.00万元)。

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

委托业务费6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3.00万元)。

工会经费1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万元)。

福利费1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8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1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3万元)。

其他对企业补助40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9,70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97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6个,采购预算总额62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8.82万元,较上年减少5.18万元,下降3.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5.82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4.37%,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压缩因公出国(境)规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8.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计划290次,共计接待计划6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4.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次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预算,纳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50万元,用于东昌 大厦办公楼5-8层信息化建设及原有信息系统迁移工作,该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设定7个指标。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人员、职务职级晋升,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列表: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