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6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9 11:51:00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619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云南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防范云南省级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政策建议》的提案,已交由相关部门分别研究办理,现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协调辖内金融机构落实有关政策,严防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金〔2017〕50号)、《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一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性质认定、形式转换和平台公司的清理与转型;二是协调推动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变更担保方式、增加还贷来源、合理改变项目运作模式等方式分类妥善处置存量隐性债务,避免金融机构债权悬空;三是协调指导金融机构强化项目资本金审查、还款能力评估等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四是积极协调辖内金融机构购买、承销经国务院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为更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

  附件:

  1.建议面商登记表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