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5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8-29 11:48:00 来源: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20200532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会同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政策助力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一)制定实施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于2019年1月10日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融资担保力度、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措施。

(二)起草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6号)精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研究建立金融机构对我省民营企业能贷、敢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2019年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省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和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研究建立金融机构对我省民营企业能贷、敢贷、愿贷的考核激励机制。

(四)持续开展新一轮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民营、中小微和涉农企业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提供增信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不敢贷、民营、小微企业贷不到的问题。自项目开展以来至2018年末,累计支持117家企业通过保证保险方式融资26042万元,支付赔款2120.86万元。

二、加大信贷支持民营企业力度

(一)引导银行机构信贷支持民营企业。近年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部署要求,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驻滇银行机构着力优化信贷政策,努力增加资源配置,强化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效能,研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措施。通过努力,截至2019年3月末,云南省本外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432.76亿元,同比增长9.6%,较年初新增139.56亿元;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18.83亿元,较年初新增30.03亿元,同比增长22.2%。

(二)引导小贷公司回归本源,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回归本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4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35.12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73.36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22.26亿元,支农支小占比70.77%;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5.04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26亿元;小企业贷款1.2亿元,支农支小占比68.88%。

三、落实风险补偿政策,为民营企业融资增信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1号),建立了总规模为30亿元的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列入省重点发展“八大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并列入重点培育中小企业,以及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等将纳入风险补偿政策支持。截至去年末,18家合作金融机构共发放各类中小微企业贷款315.52亿元,上万户中小微企业受益。

四、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一)落实信贷担保降费政策,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在2018—2020年每年安排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方式,对地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进行引导支持。

(二)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扶持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成本。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实施上市十条扶持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企业上市,今年以来,全省已新增3家上市公司,新增4家辅导备案企业。集中财政资金对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和企业在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奖励,对企业上市给予1600万奖励,并按照“结果导向、前置奖励”的原则分阶段进行拨付,激发企业上市内生动力。

五、牵头开展协调民营企业融资工作

(一)“一对一”协调重点民营企业融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困难和问题的通知》要求,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制定方案,成立10个专责小组,牵头对10家民营企业开展融资协调服务,明确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联合开展工作。

(二)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服务民营企业融资。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召开了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座谈会,省委书记、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持续开展培育农业小巨人专项贷款工作。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连续三年开展培育农业小巨人专项贷款工作,2016年至2018年发放专项贷款1154.21亿元,2019年与16家银行机构签订了培育农业小巨人金融服务书,意向投放培育农业小巨人专项贷款301亿元。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各项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民营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水平,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为云南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践践 63138308,传真:63139386,邮箱:jryc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