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云南省委:
关于《关于进一步以金融助推云南省乡村振兴》的提案,已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有序分类推进机构改革。一是按照“成熟一家,改制一家”的原则,全面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19年3月末,全省通过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43家。二是稳妥推进村镇银行培育发展。严格按照银保监会制定的“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实施方案,科学筛选确定云南安宁稠州村镇银行作为上报“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机构,选定楚雄州双柏县、大姚县两个国家级贫困县设立支行,开展“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有效提高服务三农、县域、实体经济质效。同时强化村镇银行机构延伸监管,促进73家法人机构向下延伸分支机构网点70个,促进其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增强对县乡村经济发展的支持。
(二)多方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多方联动制定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分年目标、分工方案及常态化督查方案,推动健全普惠金融发展机制及服务体系。我省辖内银行业机构共设立45个普惠金融事业部、47个普惠金融服务中心、73家小微特色支行。二是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类型覆盖面,如平安银行正筹备在玉溪、曲靖市新增设立2个小微支行,在大理州、楚雄州新增设立2个社区支行。三是督促增强保险公司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全省已设立各级财产、人寿保险机构2760家,保险机构县区覆盖率达100%,保险机构乡镇覆盖率近60%。全省在乡镇村寨共聘请八千余名专兼职人员辅助保险理赔服务,为农户提供面对面的保险服务。
(三)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根据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成立了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积极推动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开展。截至2018年末,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在全省设立了18个办事处,2个代办点,基本覆盖全省16个州、市,担保业务已在全省118个县市区落地,已累计为16966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担保金额56.78亿元,在保户数16647户,在保余额52.48亿元。
(四)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底,我省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原中国银监会倡议和号召,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3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041.77亿元,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总数313家,贷款余额135.2亿元,其中,支农贷款余额74.5亿元,占贷款余额的55.1%。
二、关于“加大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的建议
加强金融扶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机衔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及《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起草印发了《关于云南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昆银发〔2019〕45 号),《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具体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同时,分别从不断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持续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不断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不断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政策落实九个方面提出要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需求,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截至2019年3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9721.54亿元,同比增长5.52%。其中,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户农林牧渔业、涉农企业贷款增速分别达9.5%、18.9%和4.7%。
(二)加强监管引领支持乡村振兴。云南银保监局下发《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云南银行业做好2018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云银监办发〔2018〕47号),强化对银行业支农工作的引领,一是持续引导机构将业务重心回归主业,坚持“支农支小”,持续加大对本地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支农支小金融服务水平。二是把握强化机构支农支小市场定位考核的三条主线,将指标体系内嵌入监管各环节,持续进行监测考核和评价通报。建立业务定位和服务激励约束机制。将年度监管评级与政策执行监管结合起来,提出务实有效的差别化监管要求。三是精准聚焦,积极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引领农小机构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扶持农户和县域小微企业,将信贷投放的重心集中于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促进对高原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云南走“一县一业”的农业科学发展道路,打造好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
(三)聚力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云南银保监局印发了《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通知》(云银监办发〔2018〕18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多措并举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力度。一是定期组织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健全各银行机构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各机构参与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各方协调,确定与贫困县对应的10家银行作为当地金融脱贫攻坚牵头行,从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健全深度贫困县普惠金融体系、关注当地贫困大学生学习就业等方面细化帮扶行工作职责。截至2019年3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余额达到16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55亿元。
(四)完善金融扶贫政策助力金融精准扶贫。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牵头建立了云南省金融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全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以省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云南省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年云南省金融支持脱贫攻坚行动方案》,聚焦金融精准扶贫,人民银行各州、市、县分支机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成立了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机制,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2018年末,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948.7亿元,余额在全国排名靠前,同比增长10.63%。
(五)加大资金投入助推“三农”发展。2019年2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意向融资2000亿元的《支持云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优势,更好地支持云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4月26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召开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座谈会,与16家合作银行签订《金融服务书》,明确2019年发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301亿元专项贷款。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汇总企业贷款需求表,积极做好融资服务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六)探索证券期货行业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一司一县”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起,号召各证券期货公司至少结对帮扶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截至2019年3月底,共有18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结对帮扶我省28个国家级贫困县,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积极推进拓展融资渠道、推进公益扶贫、提供金融平台综合服务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持续扩大农业策性保险覆盖面。自2007年,我省开始试点实施有财政补贴的甘蔗政策性保险以来,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至2019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已达13个品种,包括稻谷、玉米、油料、糖料、橡胶、青稞、马铃薯、小麦、能繁母猪、奶牛、牦牛、藏系羊、育肥猪,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实现了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的全覆盖。鼓励地方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农业保险新模式,截至2018年末,腾冲市开展了万寿菊种植保险试点项目,投保万寿菊面积28565亩,提供风险保障928.3万元;普洱市试点开展了咖啡价格指数保险,由诚泰、安信、太保三家保险公司共保,共保份额为42.5%、42.5%、15%,保费共343.78万元,投保咖啡面积1.5万亩,保障额度超过2900万元;普洱和版纳、临沧、普洱、德宏、红河等地区试点开展了天然橡胶、干胶价格保险项目,累计为企业、农户提供风险保障8.42亿元;保山、德宏等地开展了白糖价格保险,为超过1300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7336万元;维西县试点开展了特色中药材保险,实施木香、秦艽价格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1564.8万元。
三、关于“加强农村金融创新,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活力”的建议
(一)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国开行云南省分行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争取到总行提供农村危房改造专项优惠贷款支持的省级分行,共发放贷款21.48亿元,支持了全省16个州、市、126个县区,1066个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惠及59.39万群众。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积极创新并推广应用“国际出口订单融资”,向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订单融资贷款余额0.8亿元,为企业出口备货特色品牌农业产品节省成本、赢取时间,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中行云南省分行创新推出“益农贷”“快易通”等信贷品种,专门面向从事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等农村产业链的个体经营户发放贷款,并根据区域特色有针对性地投放不同的子产品。红塔银行研发打造“香聚贷”产品,为参与土地流转的合作社、专业公司提供土地流转资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通过“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等信贷支持模式,提升对云南新型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农发行云南省分行推出“农特贷”,支持鲁甸花椒特色产业发展。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加强与省内农业龙头企业合作,成立客户专属“金融管家”服务团队,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前中后端一揽子金融服务。华夏银行昆明分行探索建立了云南咖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游供货商咖啡种植企业和农户的咖啡豆仓单质押贷款模式,首创了“咖啡豆质押反担保”业务模式。
(二)创新债券市场融资产品。2018年,由太平洋证券担任管理人的恒安电力绿色水电支持专项计划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融资4亿元,其中优先级3.8亿元,次级0.2亿元,项目原始权益人和5座电站资产分别位于屏边苗族自治县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两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其中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属于我省确定的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该项目是第一单报价系统扶贫绿色ABS,也是云南第一单扶贫绿色ABS,对云南省绿色金融、扶贫金融的发展具有标杆指导意义,也为贫困地区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提供了新模式、新路径。
(三)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推广。自2017年5月,天然橡胶“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在我省开展,涉及云南8个国家级贫困县,获批天然像胶现货交易量2.4万吨和项目支持资金2640万元。在当年天然橡胶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全省胶农获赔付款共计1823万元,受益胶农1.5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608户。同年,郑州商品交易所在我省开展白糖“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涉及我省7个国家级贫困县,获批白糖交易量4.2万吨和项目支持资金880.5万元,受益农户6521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118户,蔗农获赔付款共计226.28万元。在2017年先行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为使更多农户享受到“保险+期货”的政策实惠,2018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我省获批天然橡胶“保险+期货”项目现货交易量5.6万吨,比2017年增加3.3万吨,同比增长143.5% ,专项支持资金5040万元,比2017年增加251万元,同比增长99.2%,涉及我省12个国家级贫困县;获批白糖“保险+期货”项目白糖现货交易量8.8万吨,比2017年增加4.9万吨,同比增长125.6%,专项支持资金1381万元,比2017年增加500.5万元,同比增长56.8%,涉及我省10个国家级贫困县。
咖啡是我省重要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约180万亩,产量在全国的占比超过98%,种植区主要分布在国家级贫困县,咖啡种植是当地农户重要收入来源。近年来,云南证监局积极推动咖啡品种上市工作,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合作开展咖啡豆期货上市相关工作。
(四)加强信贷与保险、担保合作。一是加快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企业融资提供保险增信支持服务。推广“政府+银行+保险”模式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产业发展提供融资增信服务支持。指导银行和保险行业加强与88个国家级贫困县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对接,创新系列信贷产品,缓解了当地企业、群众和银行“贷款难”“难贷款”的瓶颈问题。二是争取在巧家、龙陵等地运用保险增信机制和保险资金“支农支小”模式帮助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三是继续推动云南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项目工作,目前新一轮项目招标已完成,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四、关于“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的建议
(一)有序开展风险整治工作。按照国家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文件要求,互联网金融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按照国家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其中P2P网贷领域风险最为突出,因此,目前暂不具备“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条件。
(二)加强农村支付与清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支付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加快推动便民惠民工作在农村地区的广泛使用,加强支付法规知识培训,防范农村地区的金融风险。
(三)积极推动金融人才培训引进计划。根据《2018—2022年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云南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共同实施云南省金融素养提升千人培训三年计划,组织我省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小微企业业主等特定人群开展金融专题培训,普及现代金融知识,掌握金融发展规律,强化风险防控理念。进一步落实2019年云南省人才工作要点、人才工作十项重点任务分解和人才工作宣传方案,以人才活力激发创业创新动力,实施迪庆怒江脱贫攻坚人才支持专项行动和园区人才支持专项行动。
(一)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引导全省农合机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机构不断通过多样化的服务,延伸金融服务触角,解决好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短板问题。云南辖内1400个乡镇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13812个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比全国规定提前2年实现全覆盖,覆盖面100%,基础金融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909.18万户农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4.25%,已评定687.99万户信用户2.73万个信用组,3950个信用村及374个信用镇。
(二)加强农村非法集资防范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供销合作社和各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行业和当地实际,定期组织开展对基层、农村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的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整治以高额利诱非法集资、以稳定职业骗取信任非法集资、以入股形式非法集资形式的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坚持打早打小,坚决依法惩处基层农村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做大成势,防止非法集资向基层农村蔓延扩大。
(三)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宣传教育方式,结合基层农村实际,深入基层农村、贴近基层群众,以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提升广大基层农村群众理性投资的意识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在基层农村的蔓延势头。
感谢致公党云南省委对云南省乡村振兴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加强政策互动和工作联动,促进金融支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