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已责令云南省35家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及76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全部暂停开展新业务,全力处置存量业务及风险。
按照有关规定,经审慎研究,现将取消试点资格的9家互联网金融试点企业及36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名单中各企业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及民间融资登记等有关业务,有关企业应当继续履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投资人谨慎判断和识别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试点资格的P2P网络借贷机构名单(9家)
2.取消试点资格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名单(36家)
3.2018年1月公示取消试点资格后仍未完成退出的
P2P网络借贷机构机构名单(19家)
4.2018年1月公示取消试点资格后仍未完成退出的民
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名单(16家)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