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再次成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要目标之一。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其中除了GDP、新增就业、CPI等一系列数字目标外,还指出要实现“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金融财政风险有效防控”的目标。这是继2018年之后,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被第二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年度总体要求之中。
此前连续多年,我国实体经济杠杆率快速增加,尽管国际上对债务水平的高低没有统一标准,但短时间过快的增长速度始终令人担忧。因此,去杠杆成为过去几年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
随着金融体系多措并举稳妥去杠杆,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金融风险总体收敛。银保监会近期表示,我国经济的结构性去杠杆已经达到预期目标,相关风险得到初步控制和有序化解,主要表现在宏观杠杆率已趋于稳定。
随着宏观杠杆率趋稳,去杠杆的思路也已经出现转变。“结构性去杠杆”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更加注意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也成为下一步政策的重要考量。
去年4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结构性去杠杆,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有观点表示,结构性去杠杆,一方面是指通过解决存在较高杠杆率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更多释放国有经济资源,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是指避免去杠杆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现象,误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影响宏观经济的稳定。
从结构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有企业的杠杆率在增加,而民营企业则相反;产能过剩行业内的企业杠杆率较高,部分中小型企业与私有企业存在一定融资难题。这被认为信贷资源过多集中于国有企业或低效率部门,其中不少“僵尸企业”的存在,占用了大量信贷资源,存在着债务违约风险。
有业内专家表示,经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个宏观杠杆率在下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部门都在下降。由于各部门负债率不一样,因此要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进行结构性去杠杆。对于地方政府,要严控地方债务,进一步降低杠杆率,但对一些资产负债率良好的省份或地区可适当降低要求。对居民杠杆来说,一些过快上涨的地方要引起高度关注;从企业杠杆来看,要严格降低部分国企的高杠杆率,对民企以及中小企业要通过进一步减税降费,从而提高盈利、降低杠杆。
此外,在结构性去杠杆保持宏观杠杆率稳定的过程中,各方更加强调注意平衡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本次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长期积累的诸多风险隐患必须加以化解,但要遵循规律,讲究方式方法,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在发展中逐步化解,坚决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防控风险要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防止紧缩效应叠加放大,决不能让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同时,也不能只顾眼前,采取损害长期发展的短期强刺激政策,产生新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