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我国首个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落地河南兰考。
“普惠金融的持续推进和深化,需要强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对《金融时报》记者说。在去年的两会上,徐诺金提交《关于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惠金融促进法”的议案》,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一年来,人行郑州中支作为牵头单位持续推进试验区工作,取得了扎实有效的成效。目前,试验区探索形成了“以数字普惠金融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信息、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普惠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效果明显。目前,兰考模式正在河南省22个试点县(市、区)复制推广。
在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同时,徐诺金敏锐地发现,当前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部门机构设置和管理机制以追求效率为核心,较难兼顾公平。在利润考核的指挥棒下,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动力不足、效果不佳,成为瓶颈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普惠金融权责不明晰,无法形成“几家抬”局面,不利于引导、激励、监督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这些突出的堵点和难点,需要通过法律才能有效破除。”徐诺金对《金融时报》记者说。
国务院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制定和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系统性的法律框架,明确普惠金融服务供给、需求主体的权利义务,确保普惠金融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研究国外法律21部、梳理国内法规及政策23部后,徐诺金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通过立法推动普惠金融是其共同特征。因此,徐诺金认为,必须把人民群众能够获取金融服务作为一项可广泛享有的权利,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机构义务和国家部门职责,切实解决需求者“能不能”获得和金融机构“愿不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问题。
在今年的两会上,徐诺金将再次提交普惠金融促进法的议案,并专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惠金融促进法”(建议稿),明确提出了立法目的、普惠金融含义、对象、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开展基本原则、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等内容。
徐诺金建议明确普惠金融服务的基本权利内容,其中包括金融教育权、公平信贷权、普惠保险权、金融消费权益、建议监督权等等;建议各类金融机构作为供给者,应从完善组织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考核机制等方面供给高质量的普惠金融;建议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机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央行政策引导和差异化监管激励、建立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评估考评体系等;建议明确权利救济渠道和各方法律责任。